合同书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用门卫 一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九龙井小学
乙方:舒慧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言明工作责任,增强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二、本合同聘请的门卫属学校临时工,非正式职工,其一切待遇按上级规定享有。
三、甲方负责自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700元(人民币大写柒百元整)。
四、合同要求门卫在学校上班期间必须都在岗,周末、节假日有人护校。
五、甲方将根据合同责任把其它需及时通知乙方的有关应急事项,按时下好通知。
六、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校门。负责校门周围卫生。
2、学校大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除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与有机动车辆确需进入学校适时敞开外,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得开放大门。
3、上课期间,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探访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登记,方能进校。
4、负责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并按学校制定的登记表逐项做好登记。
5、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6、按照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建议。
七、本合同自2014年 9月1日起至 2015年8月31日止,有效期一年。
八、合同到期,根据需要和双方自愿原则,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乙方必须从门卫处及时搬走。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行事,若因任何一方的工作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有一方因特殊原因想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吴先春
门卫责任人签字:舒惠
2014.9.1
合同书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用门卫 一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九龙井小学
乙方:舒慧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言明工作责任,增强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二、本合同聘请的门卫属学校临时工,非正式职工,其一切待遇按上级规定享有。
三、甲方负责自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700元(人民币大写柒百元整)。
四、合同要求门卫在学校上班期间必须都在岗,周末、节假日有人护校。
五、甲方将根据合同责任把其它需及时通知乙方的有关应急事项,按时下好通知。
六、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校门。负责校门周围卫生。
2、学校大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除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与有机动车辆确需进入学校适时敞开外,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得开放大门。
3、上课期间,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探访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登记,方能进校。
4、负责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并按学校制定的登记表逐项做好登记。
5、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6、按照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建议。
七、本合同自2014年 9月1日起至 2015年8月31日止,有效期一年。
八、合同到期,根据需要和双方自愿原则,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乙方必须从门卫处及时搬走。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行事,若因任何一方的工作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有一方因特殊原因想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吴先春
门卫责任人签字:舒惠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