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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女生动车上拒绝让座,错了吗?
又出了“该不该让座”的新闻,只不过这一次,这个话题由公交车,转到了动车上。
5月3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D5185动车到成都看病,因为节后人多,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座票。到南充后,老人被座位的主人请了起来,座位的主人是一位刚上车的女生。老人女儿恳请她能否和母亲挤一挤,遭到拒绝。大约5分钟后,前面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女生委屈的回答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
这本不是一件大事,却击中了人们心中的痛点。回溯以往的让座风波,舆论几乎一边倒的选择了弱者,对未让座者进行轮番的“道德轰炸”。然而,经过网络调查,此次动车坐票女生拒给站票老人让座,竟获得了九成网友的支持;并且有意思的是,另一方面是五成左右的人愿意主动或被动让座。看起来,这是很分裂的一件事,但实际上,恰恰是民意理性的彰显:在价值认同层面,民意褒扬了让座的美德行为;但在权利尊重层面,拒绝让座同样不是丑事一桩。
本期,我们特别选择刊发了三篇观点各异的文章。那么,你在阅读后会赞赏哪种观点呢?如果你是那位动车坐票女生,你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01
索要道德,是道德的越位
文/刘雪松
老人女儿索要的是道德,其实是别人的权利让度。明知上车就会无座,却连小板凳都不给老人备一张,老人的女儿已经是把别人可能的谦让,当成了义务。这就是典型的道德越位。当然这并不是说女大学生不愿与老人拼座就一定光荣正确,但公共场合下的道德呈现,是个两厢情愿的交流过程,本质上应该是不能离开礼尚往来的那种谦谦之意所带来的美感的。更何况这是在动车上,对号入座约定俗成,不是稍站片刻就能完事的公交车上。
公交车上的让座也是需要美感的。两个月前,北京一辆90路公交车上,曾经发生过一起因为不让座而引发的冲突。在“爱心座位”旁,一位老人见座位上坐着的一名年轻女子没给他让座,先是用手戳女子
的头部,然后推搡对方索要让座,吵得不可开交之后,人们才发现,这女子是位孕妇。
这就是道德绑架引发的一场丑剧。当相互的谦让,成为一方眼中的必须,这种美感已经荡然无存。道德已经成为单方面拿来约束别人的强加于人、是以德相挟的侵占。这恰恰与道德的本意相违背,反而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达州至成都的动车上,老人的女儿从决定乘坐这班动车的时候起,其实是将母亲的年迈,当成一种索取的资本,她是拿别人礼让的或然性,当成了必然性;把与人精神交往过程中的奢侈品,当成了单方面索要的必需品。这种不对等,已经将美好的道德,当成咄咄逼人的武器了。所以,道德成了一部分人在公共场所的一场赌局,他们心里早就设定了这场对赌,肯定赢,必须赢。
这是对道德本义的扭曲,也使得道德成为攻击别人、侵占别人权利的强大武器。我有让座的义务,但没有一个道德的标准上写着,你可以挤占别人的座位,可以在别人没出让自己的权利时出语不逊。如果这个道理都不懂,哪还有什么德,尽是性了。德是用来敬仰着的高尚,不是侵占别人权利的武器。这个道理都搞不懂,再好的美德也会糟蹋了。
观点运用:道德与规则;权利意识;契约精神;道德绑架…… (本文原载2016年5月5日《钱江晚报》,本刊有删节)
02
世上不止有法与理,还有情
文/王石川
我们与世界打交道,需要法和理,更需要情。否则,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冷冰冰。比如富人富得流油,穷人嗷嗷待哺,富人宁愿把吃不完的食物扔掉也不给穷人,表面看没错,不违法也不是多么伤天害理,但一定是缺少慈悲情怀,缺少对世界的善意。不少富人发达后为何积极参与慈善,不是法律让他们做的,而是他们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到渠成之举。
人生不止有对与错,还有对与更对,所谓更对,就是推己及人的体贴、助人为乐的自觉和与人为善的优雅。比如在街上碰到有人不幸,我们当然可以选择无视,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如果伸出援手,既能利人又能悦己,何乐而不为? 同样的逻辑,当事人当然有权利不让座,但若能体谅老人的不易,让她挤一挤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尊老敬老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倡导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那么细,比如动车有座的年轻人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但自古以来,无论公序良俗还是法律法规,都号召大家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具体到此次风波,当这个女生看到老人白发苍苍、风烛残年,而让她挤一挤,很困难吗? 谁都会垂垂老矣,需要年轻人帮助,谁的家中也都有年迈老人,一个社会之所以充满希望一定是因为,法理情都发育
成熟,守法讲理有人情味,如此,人与人之间就会更融洽。
法国作家司汤达曾言,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善待老人,助人为乐,这些最朴素的美德不该遗失。老年人不卖老,年轻人性纯良,这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
观点运用:法与情;理与爱;与人为善;多些“恻隐之心”, 社会更美好……
(本文原载2016年5月5日《京华时报》,本刊有删节)
03
让奖励让座也成为一种制度
文/金泽刚
的确,在应然层面上,列车座位的使用权归属似乎是清晰可界定的。但是,现实的困境仍会出现。就像在这起事件中,老人确实没有座位的使用权,但一个患病的八旬老人使用座位的需求十分急迫,尽管他不具有经济学意义或者法律意义上的座位使用权,但此情此景,法律不该无视,法律应该是有温度的。这正是法律需和道德调剂的地方。 “让座”是一种美德,而非一种义务,我们的社会期望实现“尊老爱幼”的道德目标,但用道德的高大上标准去苛责每一个个体显然不可行。理性人的选择包含自然的利益衡量,即“让座人”让渡了座位使用权,可以获得什么呢?而这正是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实现的。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说过:“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提供真
正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或者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们。”这就是说,弱者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这种关注,要么是国家拿出部分利益直接补助给弱者,要么是由社会提供一定的奖励作为为弱者提供帮助的交换。说到底,建立社会奖励机制,进行利益平衡,通过使让座者获得一定“好处”,以引导公民的行为,从而调节权利与道德的冲突,这比单纯的道德呼吁或许更加有效。记得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曾发放过“爱心让座卡”,驾驶员或乘务员发现市民为老弱人员让座,就可发放“爱心让座卡”,一张卡可以免费乘坐一次公交车。而在列车环境下,同样可以尝试创新一些保护老弱或鼓励让座的举措。比如,借鉴地铁的座位设计,将特殊位置保留为“老弱病残孕”特别座位,以此作为票务紧张等特殊情形下的救济手段。购票者买到这样的座位也有让座的心理准备,等等。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让座体现中华民族互爱互助的美德。但出于良善之心的权利让渡不应被“理所当然”地要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公共空间的文明礼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体谅,亦需要良好有效的制度设计。
观点运用:法律和道德;价值认同与权利尊重;理性的选择;制度设计……
(本文原载2016年5月7日《南方都市报》,本刊有删节)
(以上文章将刊发于《作文与考试》高中版2016年第19-21期七月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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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动车上拒绝让座,错了吗?
又出了“该不该让座”的新闻,只不过这一次,这个话题由公交车,转到了动车上。
5月3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D5185动车到成都看病,因为节后人多,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座票。到南充后,老人被座位的主人请了起来,座位的主人是一位刚上车的女生。老人女儿恳请她能否和母亲挤一挤,遭到拒绝。大约5分钟后,前面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女生委屈的回答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
这本不是一件大事,却击中了人们心中的痛点。回溯以往的让座风波,舆论几乎一边倒的选择了弱者,对未让座者进行轮番的“道德轰炸”。然而,经过网络调查,此次动车坐票女生拒给站票老人让座,竟获得了九成网友的支持;并且有意思的是,另一方面是五成左右的人愿意主动或被动让座。看起来,这是很分裂的一件事,但实际上,恰恰是民意理性的彰显:在价值认同层面,民意褒扬了让座的美德行为;但在权利尊重层面,拒绝让座同样不是丑事一桩。
本期,我们特别选择刊发了三篇观点各异的文章。那么,你在阅读后会赞赏哪种观点呢?如果你是那位动车坐票女生,你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01
索要道德,是道德的越位
文/刘雪松
老人女儿索要的是道德,其实是别人的权利让度。明知上车就会无座,却连小板凳都不给老人备一张,老人的女儿已经是把别人可能的谦让,当成了义务。这就是典型的道德越位。当然这并不是说女大学生不愿与老人拼座就一定光荣正确,但公共场合下的道德呈现,是个两厢情愿的交流过程,本质上应该是不能离开礼尚往来的那种谦谦之意所带来的美感的。更何况这是在动车上,对号入座约定俗成,不是稍站片刻就能完事的公交车上。
公交车上的让座也是需要美感的。两个月前,北京一辆90路公交车上,曾经发生过一起因为不让座而引发的冲突。在“爱心座位”旁,一位老人见座位上坐着的一名年轻女子没给他让座,先是用手戳女子
的头部,然后推搡对方索要让座,吵得不可开交之后,人们才发现,这女子是位孕妇。
这就是道德绑架引发的一场丑剧。当相互的谦让,成为一方眼中的必须,这种美感已经荡然无存。道德已经成为单方面拿来约束别人的强加于人、是以德相挟的侵占。这恰恰与道德的本意相违背,反而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达州至成都的动车上,老人的女儿从决定乘坐这班动车的时候起,其实是将母亲的年迈,当成一种索取的资本,她是拿别人礼让的或然性,当成了必然性;把与人精神交往过程中的奢侈品,当成了单方面索要的必需品。这种不对等,已经将美好的道德,当成咄咄逼人的武器了。所以,道德成了一部分人在公共场所的一场赌局,他们心里早就设定了这场对赌,肯定赢,必须赢。
这是对道德本义的扭曲,也使得道德成为攻击别人、侵占别人权利的强大武器。我有让座的义务,但没有一个道德的标准上写着,你可以挤占别人的座位,可以在别人没出让自己的权利时出语不逊。如果这个道理都不懂,哪还有什么德,尽是性了。德是用来敬仰着的高尚,不是侵占别人权利的武器。这个道理都搞不懂,再好的美德也会糟蹋了。
观点运用:道德与规则;权利意识;契约精神;道德绑架…… (本文原载2016年5月5日《钱江晚报》,本刊有删节)
02
世上不止有法与理,还有情
文/王石川
我们与世界打交道,需要法和理,更需要情。否则,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冷冰冰。比如富人富得流油,穷人嗷嗷待哺,富人宁愿把吃不完的食物扔掉也不给穷人,表面看没错,不违法也不是多么伤天害理,但一定是缺少慈悲情怀,缺少对世界的善意。不少富人发达后为何积极参与慈善,不是法律让他们做的,而是他们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到渠成之举。
人生不止有对与错,还有对与更对,所谓更对,就是推己及人的体贴、助人为乐的自觉和与人为善的优雅。比如在街上碰到有人不幸,我们当然可以选择无视,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如果伸出援手,既能利人又能悦己,何乐而不为? 同样的逻辑,当事人当然有权利不让座,但若能体谅老人的不易,让她挤一挤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尊老敬老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倡导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那么细,比如动车有座的年轻人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但自古以来,无论公序良俗还是法律法规,都号召大家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具体到此次风波,当这个女生看到老人白发苍苍、风烛残年,而让她挤一挤,很困难吗? 谁都会垂垂老矣,需要年轻人帮助,谁的家中也都有年迈老人,一个社会之所以充满希望一定是因为,法理情都发育
成熟,守法讲理有人情味,如此,人与人之间就会更融洽。
法国作家司汤达曾言,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善待老人,助人为乐,这些最朴素的美德不该遗失。老年人不卖老,年轻人性纯良,这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
观点运用:法与情;理与爱;与人为善;多些“恻隐之心”, 社会更美好……
(本文原载2016年5月5日《京华时报》,本刊有删节)
03
让奖励让座也成为一种制度
文/金泽刚
的确,在应然层面上,列车座位的使用权归属似乎是清晰可界定的。但是,现实的困境仍会出现。就像在这起事件中,老人确实没有座位的使用权,但一个患病的八旬老人使用座位的需求十分急迫,尽管他不具有经济学意义或者法律意义上的座位使用权,但此情此景,法律不该无视,法律应该是有温度的。这正是法律需和道德调剂的地方。 “让座”是一种美德,而非一种义务,我们的社会期望实现“尊老爱幼”的道德目标,但用道德的高大上标准去苛责每一个个体显然不可行。理性人的选择包含自然的利益衡量,即“让座人”让渡了座位使用权,可以获得什么呢?而这正是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实现的。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说过:“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提供真
正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或者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们。”这就是说,弱者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这种关注,要么是国家拿出部分利益直接补助给弱者,要么是由社会提供一定的奖励作为为弱者提供帮助的交换。说到底,建立社会奖励机制,进行利益平衡,通过使让座者获得一定“好处”,以引导公民的行为,从而调节权利与道德的冲突,这比单纯的道德呼吁或许更加有效。记得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曾发放过“爱心让座卡”,驾驶员或乘务员发现市民为老弱人员让座,就可发放“爱心让座卡”,一张卡可以免费乘坐一次公交车。而在列车环境下,同样可以尝试创新一些保护老弱或鼓励让座的举措。比如,借鉴地铁的座位设计,将特殊位置保留为“老弱病残孕”特别座位,以此作为票务紧张等特殊情形下的救济手段。购票者买到这样的座位也有让座的心理准备,等等。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让座体现中华民族互爱互助的美德。但出于良善之心的权利让渡不应被“理所当然”地要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公共空间的文明礼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体谅,亦需要良好有效的制度设计。
观点运用:法律和道德;价值认同与权利尊重;理性的选择;制度设计……
(本文原载2016年5月7日《南方都市报》,本刊有删节)
(以上文章将刊发于《作文与考试》高中版2016年第19-21期七月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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