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代 管 理
WTO的市场开放与竞争规
一、综观中国市场状况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市场开放的整体方式是渐渐进式的,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相对于国际市场,特别是在地经济贸易活动进行融合的过程中,我国的市场开放又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即:一方面,中国的市场开放在运作体制上已基本冲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留存的障碍;另一方面,因中国社会经济的特殊背景,使市场开放在运作方式的规则体系上均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市场开放的收效还是非常显著的。
对外贸易方面,中国已全面推行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登记制,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正逐步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目前,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都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目前,全通判登记获得自营进出品经营权。依据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所作的承诺,外以贸部将加快改革行的外贸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做法靠拢,最终实现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
中国进出口总额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总额
出口额
进口额
1978
206.4
97.5
108.9
1979
293.3
136.6
156.7
1980
381.4
181.2
200.2
1981
440.3
220.1
220.2
1982
416.1 223.2 192.9 1983 436.2 222.3 213.9 1984 535.5 261.4 274.1 1985 696.0 273.5 422.5 1986 738.5 309.4 429.1 1987 826.5 394.4 432.1 1988 1027.9 475.2 552.7 1989 1116.8 525.4 591.4 1990 1154.4 620.9 533.5 1991 1356.3 718.4 637.9 1992 1655.3 849.4 805.9 1993
1957.0
917.4
1039.6
1994
2366.2
1210.1
1156.1
1995
2808.6
1487.8
1320.8
1996
2898.8
1510.5
1388.3
1997
3251.6
1827.9
1423.7
1998
3240.5
1838.1
1402.4
1999
3606.5
1949.3
1657.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0年)
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进程
1996年,外经贸部开始对试点生产企业试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记制,试点城市:深圳、海口、珠海、汕头、厦门。
1998年底和1999年初,外经贸部先后对国家重点企业、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的生产性成员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
1999年底,外经贸部两次发文,对全国范围内的国有、集体所有者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
目前,经登记获得自营进出品权的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同时,我国将为自营企业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期为扩大出口实施的办法
a. 国家已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综合退税率累计提高5.51%,范围涉及服装、纺织品、机电产品、轻工产品等;
b. 进一步放宽对自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的限制;
降低自营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和经营其他企业产品出口的标准;
c. 加快赋予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出口权;
d. 进一步减少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品种和对出口统一经营的限制; e. 简化各出口环节管理手续,减少实施审批的部门;
f. 取消或降低出口环节中各种收费的费种和收费标准,如港杂费、检验检疫费、海关管理费等;
g. 金融部门调整贷款政策,提高自营出口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标准和数量; h. 建立规避出口风险的保障机制,推行封闭贷款、打包贷款和票据贴现。
关于有效利用外资的举措
a. 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和地域,逐步推进商业、外贸、金融、证券、电信、旅游和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外资投资权限、持股比例及区域;
b. 放宽外商投资技术转让;
c. 提高合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
d. 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购并;
e. 修改已有的政策条款和相关法规,尽可能与国际通行的贸易制度、行业协定并轨,正在讨论和已出台的有,《合资企业法》、《会计法》、《证券法》、《电信管理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法》等。
二、WTO 对中国市场开放的要求
以现行制为背景,面对WTO ,我国的市场与开放程度明显不足。它可以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 投资条件-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外商投资的障碍
a. 外商投资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将受到非国民待遇的限制;
b. 一般须在投资合同中订立外汇平衡;
c. 确定当地成分对重点行业的绝对控股;
d. 出口比例等条款,比例达70%-90%;
e. 政府审批的前提条件以上述为依据。
对进口的非关税壁垒-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进口的障碍
a. 5类(共373项)进口商品须申领进口许可证;
b. 6类(共116项)机电产品的非政府采购须进行招标;
c. 对27类产品实施进口配额;
d. 工业品进口关税平均为17%;
e. 农产品平均关税为22%。
外贸经营权-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外贸的障碍
a. 外商投资制造企业及合资零售试点企业享有业务所需的进出口权,但不得以充当其他企业的代理;
b. 在上海浦东及深圳设立的合资外资试点公司享有进出口权;
分销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分销业的障碍
批发服务:
a. 除上海浦东和深圳的合资贸易公司,以及若干试点城市的合资零售企业外,外资企业不得分销在境外制造的产品;
b. 外商投资企业可批发其在中国制造的产品,但不得以从事批发其他产品的业务; c. 除在4个直辖市科各设一家外方占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外,外资企业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d. 外资企业不得在中国拥有或经营分销网络、批发店或仓储设施。
零售服务:
a. 允许在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拥有省级管理权限的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设立合资企业;
b. 拥有3家或以下分店的合资零售企业,外方持股可达65%。超过3家分店的合资零售企业,除经国务院豁免外,中方应持有控股权;
c. 合资零售企业若经批准,可兼营批发业务。
没有固定地点的特许经营批发与零售业务:
a. 从1998年4月起,禁止所有传销活动,不论外资或内资设立的传销企业均要结业或转为店铺经营。
运输、分销相关服务-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运输服务业的障碍
货运代理:
a. 一般而言,外方在合资企业持股不得超过50%;
b. 外商独资货运代理虽获准设立,但属特殊情况;
c. 合资企业只限在某些地域经营;
d. 少数合资企业获准经营国内货运代理业务。
飞机维修:
a. 外资公司可通过持有合资企业少数股权,投资飞机维修业。
电信业(包括互联网)-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电信业的障碍
a. 外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拥有或管理电信服务;
b. 中国国内非国有公司不得参与固网运营;
c. 境外风险投资基金采取非直接投入;
d. 市场和经营透明度极低,缺乏法律保障;
e. 基本没有真正意义的竞争市场;
f. 市场要素的组合和流动具有极高的垄断性。
银行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0的障碍
银行业的障碍
a. 大部分外资银行只能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外币业务;
b. 仅向极少数外资银行发放许可证,允许其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有限度的人民币业务;
c. 外资银行不得为本地企业及居民个人提供服务;
d. 国内银行在面对外来竞争方面受到高度保护;
e. 在特许条件下,允许少数外资设立外商独资及合资银行;
f. 允许外资银行在所有主要城市各设一家分行;
g. 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万美元;
h. 32家外资银行已获发许可证,在上海及深圳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有限度的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
i. 在上海的外资银行可为江苏及浙江的客户提供服务,而在深圳的外资银行则可为广东、广西及湖南的客户提供服务;
j. 外资银行须在中国开业至少3年,并在前两年有盈利记录,方可申请开办人民币业务。
保险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保险业的障碍
a. 只有十多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开业,但经营地域及业务范围均受到严格限制; b. 外商独资保险公司虽获准设立,限于均属特殊情况。自1997年起,只允许设立合资保险公司;
c. 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上海及广州经营;
d. 只允许在每个城市各设一家分支机构。
证券及资产管理-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证券业的障碍
a. 外资证券商只可以通过分享佣金,买卖B股(只限境外投资者买卖);
视听:
有限度开放。电影,在利润分成的原则下,每年进口10部外国电影。电影院,允许外商设立占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在中国兴建电影院。
其他服务-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障碍
其他服务的障碍
旅游:
酒店,外方在合资项目中持股不得少于25%。
旅游社:
a. 外方在合资旅行社中占少数股权;
b. 合资企业外方的年营业额须在5000万美元以上。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c. 合资旅行社只能经营入境旅游及国内旅游业务,不允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其他服务:
a. 教育服务,除了法律及条例限定的特殊教育服务外,允许设立合资学校;
b. 环境服务,只限设立合资企业;
c. 其他金融服务,不允许跨境的方式提供金融资讯、数据处理及咨询服务。
三、WTO 协议与中国竞争市场规则的对比
中国" 入世" 的最大收获在于引入了多种市场开放的规则,这对于更新中国企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有效的市场秩序意义非常重大。
□ 服务贸易与中国市场现状
以金融、信息服务、旅游、广告服务、人力资源、储运货代、商业分销、房地产、邮电等行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体系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主流,也是中国" 入世" 后面临压力最大的部分,其中大量的运作规则对我国企业来讲仍是陌生的。
从世界范围看,服务贸易是最近30年才发展起来的贸易领域,但它发展的速度却超过以往的各类产业。1970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为710亿美元,而1996年已高达1.3万亿美元,占整个国际贸易的25%以上。1999年服务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高于商品贸易额所占的比重。
199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最高的国家是美国,出口额达到2520亿美元,约占全球服务出总额的19%。同时,美国也是全球服务最高的国家,进口额为1820亿美元。
英国和法国1999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二和第三位,出口额分别约为1010亿美元和600亿美元,分别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的7.6%和5.9%。
可以认为,在21世纪前20年里,服务贸易将成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导力量。由此,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鼓励本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在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不仅所占比重始终在70%以上,而且从竟争力看,也均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当前,一些新型服务贸易门类的迅速发展,如信息、金融、产业物流和IT 技术四类服务的组合,已改变了传统的贸易行为,并衍生出大量的新型市场规则。
对于众多处于相对劣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服务贸易,同样能够获得较大的利益。但是,其代价是要开放服务业市场,甚至在不同的起点上与发达国家竞争。中国的服务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差距仍很明显。据世界银行统计,世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在其GNP 中的比重高达70%,而中国目前的比重仅为30%左右,只与世界低收入国家80年代末的平均水平相当。我国不仅服务业落后,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迟缓。当前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1%,并且处于逆差地位。就连我国经济最为发达、服务业发展相对领先的上海,也未能实现服务贸易的顺差。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条件下,放开国内的服务市场,极有可能严重冲击国内的服务业,影响国际收去平衡。
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市场规则可概述为两类:
一类是开放市场的贸易规则。关于这方面,世贸组织有明确的规定,如《服务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另一类是开放市场的竞争规则。这类规则更多地倾向于发达国家的利益,如《基础电信协议》,以及在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措施。
知识产权协议对中国竞争力的约束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a. 广泛性:内容设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这个领域。
b. 高度保护性:其保护水平高,在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c. 从有形延伸至无形领域:将关贸总协定(GATT )和世界贸易组织(WTO )中关于2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
d. 法律化: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e. 双重制裁: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
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存在的差距较大。中国企业要在" 入世" 后有效地参与竞争并合理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就必须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和运用规则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差距
a. 商标法和专利法:对部分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终局决定,须建立必要的司法审查和监督;
b. 救济措施: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对假冒和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对受害人的救急措施还不完善;
c. 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力人的权力限制过多、过宽,不合理地损害了权力人的合法权益;
d. 监察尺度:缺乏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中国的严峻挑战
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上述三方平均每年立案32-35起。中国1997年3月25日才正式颁布了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0年8月共立案5起。仅从立案数量上看,与世界上其他贸易大国的反倾销力量相比,中国的对外反倾销无论是在法律的实施、机构的建设、经验的积累以及相关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有不小的差距。而在具体从事反倾销工作的人员数量上,欧盟目前的反倾销调查官员,不包括秘书,有200人,其中100人负责倾销调查。而中国从事倾销调查的人员不到欧的10%。由于" 入世" 后反倾销、反补贴将成为中国对付不正当国际贸易竞争的最重要的武器,因此反倾销力量的加强迫在眉睫,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欧洲委员会发表报告显示,欧盟于2000年第一季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个案显著上升。由于1998与1999年间亚洲陷入经济衰退,钢铁业更面临全球性的经营困境。导致廉价钢材纷纷自区外进入欧盟,因此1999年开始立案调查的有关反倾销个案迅速上升。 从1993年开始,由于欧盟的高额反倾销税,中国彩电企业一直被欧盟市场拒之门外。欧盟彩色电视机年需求量大约在2300万台到2500万之间,而欧盟主要彩电厂家产量只能达到这个数额的一半,因此欧盟市场对于进口彩电的需求量相当可观。如果能打入欧盟市场,对于国内市场饱和的中国彩电业来说无疑是增添了一块空间。
2000年第一季度,欧洲委员会同时开展了10项新的调查,其中7项有关反倾销调查,而另3项则是反补贴调查。在这些调查中,中国又成为新的反倾销目标,调查范围是铝箔和未经加工的纯镁。
墨西哥商工部长布兰科2000年宣布,为了保护本国纺织、鞋类及玩具等工业,墨西哥政府将继续对中国产品采取倾销措施。
与之对应,中国" 入世" 后,随着关税和进一步降低,国家对进口的垄断和限制逐步取消,外国商品必然会以更大的数量和速度进入中国。在这些商品中,有些确实是以正常的贸易方式和适当的价格出现在国人面前,但是也有可能脚一些外国公司出于占领中国市场的目的,对中国进行低价倾销,这就需要中国的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拿起反倾销 器,对付这些不正当的国际贸易竞争手段。根据估计," 入世" 后中国每年的反倾销立案数应达到欧美的水平,即每年至少应该立案30起。而中国的外贸易受到世贸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中国对每一个反倾销案的裁决,无论是行组织提出上诉,最终的裁决,如果被告方向世贸组织提出上诉,最终的裁者就是世贸组织。由于世贸规则的专业技术性很强,计算规则复杂,这对中国年轻的反倾销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四、WTO 与区域合作联盟的冲突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联盟的冲突越来越明显 ,这对" 入世" 后的中国同样会带来一系列挑战。由于区域联盟内部在装税、配额和贸易政策上拥有超越WTO 的更互惠条款,因此,对中国外贸出口影响会超过WTO 带来的好处。
□ 北美自由贸易区
1.《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运转已进入第六年,其" 原产地规则" 如下:
(1)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间没有设立共同关税。为防止非成员国生产的商品通过关税较低的成员中免税转口到关税较高的成员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制定有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但由于三国的经济日益全球化,因此其生产过程难免有一定的跨地区成分,为此,协定允许该地区产品可有一定的区外附加值的含量。
(2)协定规定,凡全部在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生产的商品,均为北美地区产品;含有地区外原材料或零件的商品,只要这些原材料或零件在北美任何一国得到加工、且加工程度足以改变其关税类别的,也被视为北美地区产品。
(3)在某些情况下,商品除需具备关税类别条件外,还应含有地区成份的专门比例,该比例将以贸易额或净成本额的方式计算,生产者可任选其一。但当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法不接受的贸易方式,或对汽车等某些产品,应使用净成本方式。
(4)汽车工业产品为享受三国间优惠待遇,应具备一定的地区成比例。
(5)协定对纺织品专门规定了" 从纱线起" 和" 从纤维起" 的产地规则,即从成员国生产的纱线起开始加工的纺织品和服装,从成员国生产的纤维起进行加工的人造和合成纤维制品,才可享受无配额关税(目前,大部分产品已无关税,一小部分产品关税率很底,2004年起全部免税 )。
(6)为避免有些商品因含有少量非北美地区材料而失去优惠待遇,协定规定了" 最低限度" 条款。根据该条款,某一商品,虽在其他方面不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但只要外来材料价格低于商品成本或价格的70%,也被视为北美地区产品。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品均不享受优惠待遇。但纺织品例外。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在2003年底以前,对墨西哥产,但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某些种类的纺织品扔给予一定的配额,在比配额内,也可享受优惠关税。
2. 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状况
据蒙特利尔银行公布的一份报告表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3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长" 超过了其长期潜力" 。蒙特利尔银行在报告中认为,美国经济2000年北将增长3.4%,而加拿大和墨西哥经济将分别增长2.9%和2.8%。加拿大和美国间的双边贸易1998年增长了3%,达3072亿美元,但增长速度比1997年的11%慢得多。
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双边贸易1998年达61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1.2%. 但1998年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增长率要比1993-1997年的平均增长15%低得多。1达98年墨西哥在与加拿大的贸易中顺差达42亿美元。
1998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双边贸易额达1737亿美元,比1达97年增长10%,但仅相当于些前两年增长率的一半。美国向墨西哥的进口增长近在11%,达947亿美元。在两国间的贸易结算中,美国为逆差,逆差额为157亿美元。
另外蒙特尔银行认为,汽车业的贸易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中是极其重要的。加拿大和美国间的汽车贸易达844亿美元, 几乎占贸易总额的29%加拿大和美国间的汽车贸易达25亿美元,占贸易额的41%
。
报告还谈到了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出现的贸易争端。报告强调了墨本哥食糖生产商对玉米制糖倾销的抱怨。
该银行认为,这种抱怨将使美国允许墨西哥食糖生产商依据自由贸易协定增加美国的出口份额。目前的份额为每年2.5万吨。从2000-2007年,墨西哥制糖商可向美国出口25万
吨糖。2008年,限制将被取消,但墨西哥要求缩短这一期限。
在美国和墨西哥关系中,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美国拒绝实施开放卡车运输部门的协定。该部门应从1995年12月开放。美国的理由是,墨西哥大部分卡车不遵守安全规则。
加拿大同美国有两项重大的争端,其一是在美国杂志和出版物方面,美国印刷" 加拿大版" ,获取了加拿大大部分出版费用;其二是在农业方面。农业方面存在的争端是美国阻止牛肉、小麦和粮食、精糖制品、奶制品等进口。
东南非共同市场
东南非共同市场定于2000年10月底正式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日该市场21个成员国为加速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根据计划,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东南非共同市场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税壁垒将全部消除。在1999年召开的共同市场首脑会议上,所有成员国都表示将如期达标,即在2000年10月31日实行零关税。截至1999年7月,已有10个成员国削减关税80%-90%,4个成员国削减关税60%-70%。斯威士兰和纳米比亚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国,因而获准延缓削减关税,但它们也必须在2000年内实行零关税。
在取消非关税壁垒方面,共同市场各成员国也作出了积极努力,主要表现在取消外汇控制、进出口配额、外汇税及简化海关手续等方面。
东南非共同市场建立于1994年12月,其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东南优惠贸易区。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和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共同市场还建立起海关资料自动检索系统和贸易信息网,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清关时间,同时也为进出口商节省了费用。目前,已有20个成员国共建中心电脑网点47个。此外,共同市场通过因特网站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并对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过境运输协调收费标准,使过境运输费降低了25%,运输效率大大提高。
为促进成员国之间技术人员和商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市场正在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签证,同时着手取消内部的空运控制,鼓励竞争,减少空和降低空中交通的价格,从而达到促进贸易的目的。
上述措施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共同市场内部年贸易额已从1991年的16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42亿美元。
尽管东南非共同市场在促进地区贸易和经济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各成员国普遍缺少投资,外债负提担沉重,艾滋病形势严峻。由于武装冲突和内乱,共同市场半数以上成员国的大批工厂遭到破坏,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被毁或闲置,本来可以用于经济建设的钱财被战争吞噬。东南非共同市场秘书长姆文查指出,该地区普遍存在的贫困、饥饿、疾病和不发达状况都同武装冲突直接有关。
2000年7月,东南非共同市场在毛里求斯再次举行首脑会议,地区和平与安全是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舆论认为,冲突和内乱形势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东南非共同市场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改善 这一形势,这样才能使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迈上一个新台阶。 时代管理 http://www.nowm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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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市场开放与竞争规
一、综观中国市场状况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市场开放的整体方式是渐渐进式的,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相对于国际市场,特别是在地经济贸易活动进行融合的过程中,我国的市场开放又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即:一方面,中国的市场开放在运作体制上已基本冲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留存的障碍;另一方面,因中国社会经济的特殊背景,使市场开放在运作方式的规则体系上均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市场开放的收效还是非常显著的。
对外贸易方面,中国已全面推行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登记制,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正逐步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目前,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都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目前,全通判登记获得自营进出品经营权。依据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所作的承诺,外以贸部将加快改革行的外贸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做法靠拢,最终实现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
中国进出口总额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总额
出口额
进口额
1978
206.4
97.5
108.9
1979
293.3
136.6
156.7
1980
381.4
181.2
200.2
1981
440.3
220.1
220.2
1982
416.1 223.2 192.9 1983 436.2 222.3 213.9 1984 535.5 261.4 274.1 1985 696.0 273.5 422.5 1986 738.5 309.4 429.1 1987 826.5 394.4 432.1 1988 1027.9 475.2 552.7 1989 1116.8 525.4 591.4 1990 1154.4 620.9 533.5 1991 1356.3 718.4 637.9 1992 1655.3 849.4 805.9 1993
1957.0
917.4
1039.6
1994
2366.2
1210.1
1156.1
1995
2808.6
1487.8
1320.8
1996
2898.8
1510.5
1388.3
1997
3251.6
1827.9
1423.7
1998
3240.5
1838.1
1402.4
1999
3606.5
1949.3
1657.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0年)
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进程
1996年,外经贸部开始对试点生产企业试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记制,试点城市:深圳、海口、珠海、汕头、厦门。
1998年底和1999年初,外经贸部先后对国家重点企业、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的生产性成员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
1999年底,外经贸部两次发文,对全国范围内的国有、集体所有者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
目前,经登记获得自营进出品权的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同时,我国将为自营企业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期为扩大出口实施的办法
a. 国家已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综合退税率累计提高5.51%,范围涉及服装、纺织品、机电产品、轻工产品等;
b. 进一步放宽对自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的限制;
降低自营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和经营其他企业产品出口的标准;
c. 加快赋予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出口权;
d. 进一步减少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品种和对出口统一经营的限制; e. 简化各出口环节管理手续,减少实施审批的部门;
f. 取消或降低出口环节中各种收费的费种和收费标准,如港杂费、检验检疫费、海关管理费等;
g. 金融部门调整贷款政策,提高自营出口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标准和数量; h. 建立规避出口风险的保障机制,推行封闭贷款、打包贷款和票据贴现。
关于有效利用外资的举措
a. 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和地域,逐步推进商业、外贸、金融、证券、电信、旅游和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外资投资权限、持股比例及区域;
b. 放宽外商投资技术转让;
c. 提高合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
d. 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购并;
e. 修改已有的政策条款和相关法规,尽可能与国际通行的贸易制度、行业协定并轨,正在讨论和已出台的有,《合资企业法》、《会计法》、《证券法》、《电信管理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法》等。
二、WTO 对中国市场开放的要求
以现行制为背景,面对WTO ,我国的市场与开放程度明显不足。它可以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 投资条件-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外商投资的障碍
a. 外商投资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将受到非国民待遇的限制;
b. 一般须在投资合同中订立外汇平衡;
c. 确定当地成分对重点行业的绝对控股;
d. 出口比例等条款,比例达70%-90%;
e. 政府审批的前提条件以上述为依据。
对进口的非关税壁垒-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进口的障碍
a. 5类(共373项)进口商品须申领进口许可证;
b. 6类(共116项)机电产品的非政府采购须进行招标;
c. 对27类产品实施进口配额;
d. 工业品进口关税平均为17%;
e. 农产品平均关税为22%。
外贸经营权-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外贸的障碍
a. 外商投资制造企业及合资零售试点企业享有业务所需的进出口权,但不得以充当其他企业的代理;
b. 在上海浦东及深圳设立的合资外资试点公司享有进出口权;
分销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分销业的障碍
批发服务:
a. 除上海浦东和深圳的合资贸易公司,以及若干试点城市的合资零售企业外,外资企业不得分销在境外制造的产品;
b. 外商投资企业可批发其在中国制造的产品,但不得以从事批发其他产品的业务; c. 除在4个直辖市科各设一家外方占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外,外资企业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d. 外资企业不得在中国拥有或经营分销网络、批发店或仓储设施。
零售服务:
a. 允许在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拥有省级管理权限的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设立合资企业;
b. 拥有3家或以下分店的合资零售企业,外方持股可达65%。超过3家分店的合资零售企业,除经国务院豁免外,中方应持有控股权;
c. 合资零售企业若经批准,可兼营批发业务。
没有固定地点的特许经营批发与零售业务:
a. 从1998年4月起,禁止所有传销活动,不论外资或内资设立的传销企业均要结业或转为店铺经营。
运输、分销相关服务-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运输服务业的障碍
货运代理:
a. 一般而言,外方在合资企业持股不得超过50%;
b. 外商独资货运代理虽获准设立,但属特殊情况;
c. 合资企业只限在某些地域经营;
d. 少数合资企业获准经营国内货运代理业务。
飞机维修:
a. 外资公司可通过持有合资企业少数股权,投资飞机维修业。
电信业(包括互联网)-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电信业的障碍
a. 外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拥有或管理电信服务;
b. 中国国内非国有公司不得参与固网运营;
c. 境外风险投资基金采取非直接投入;
d. 市场和经营透明度极低,缺乏法律保障;
e. 基本没有真正意义的竞争市场;
f. 市场要素的组合和流动具有极高的垄断性。
银行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0的障碍
银行业的障碍
a. 大部分外资银行只能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外币业务;
b. 仅向极少数外资银行发放许可证,允许其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有限度的人民币业务;
c. 外资银行不得为本地企业及居民个人提供服务;
d. 国内银行在面对外来竞争方面受到高度保护;
e. 在特许条件下,允许少数外资设立外商独资及合资银行;
f. 允许外资银行在所有主要城市各设一家分行;
g. 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万美元;
h. 32家外资银行已获发许可证,在上海及深圳向外资企业及外国人提供有限度的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
i. 在上海的外资银行可为江苏及浙江的客户提供服务,而在深圳的外资银行则可为广东、广西及湖南的客户提供服务;
j. 外资银行须在中国开业至少3年,并在前两年有盈利记录,方可申请开办人民币业务。
保险业-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保险业的障碍
a. 只有十多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开业,但经营地域及业务范围均受到严格限制; b. 外商独资保险公司虽获准设立,限于均属特殊情况。自1997年起,只允许设立合资保险公司;
c. 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上海及广州经营;
d. 只允许在每个城市各设一家分支机构。
证券及资产管理-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的障碍
证券业的障碍
a. 外资证券商只可以通过分享佣金,买卖B股(只限境外投资者买卖);
视听:
有限度开放。电影,在利润分成的原则下,每年进口10部外国电影。电影院,允许外商设立占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在中国兴建电影院。
其他服务-现有的政策和相对于WTO 障碍
其他服务的障碍
旅游:
酒店,外方在合资项目中持股不得少于25%。
旅游社:
a. 外方在合资旅行社中占少数股权;
b. 合资企业外方的年营业额须在5000万美元以上。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c. 合资旅行社只能经营入境旅游及国内旅游业务,不允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其他服务:
a. 教育服务,除了法律及条例限定的特殊教育服务外,允许设立合资学校;
b. 环境服务,只限设立合资企业;
c. 其他金融服务,不允许跨境的方式提供金融资讯、数据处理及咨询服务。
三、WTO 协议与中国竞争市场规则的对比
中国" 入世" 的最大收获在于引入了多种市场开放的规则,这对于更新中国企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有效的市场秩序意义非常重大。
□ 服务贸易与中国市场现状
以金融、信息服务、旅游、广告服务、人力资源、储运货代、商业分销、房地产、邮电等行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体系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主流,也是中国" 入世" 后面临压力最大的部分,其中大量的运作规则对我国企业来讲仍是陌生的。
从世界范围看,服务贸易是最近30年才发展起来的贸易领域,但它发展的速度却超过以往的各类产业。1970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为710亿美元,而1996年已高达1.3万亿美元,占整个国际贸易的25%以上。1999年服务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高于商品贸易额所占的比重。
199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最高的国家是美国,出口额达到2520亿美元,约占全球服务出总额的19%。同时,美国也是全球服务最高的国家,进口额为1820亿美元。
英国和法国1999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二和第三位,出口额分别约为1010亿美元和600亿美元,分别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的7.6%和5.9%。
可以认为,在21世纪前20年里,服务贸易将成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导力量。由此,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鼓励本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在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不仅所占比重始终在70%以上,而且从竟争力看,也均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当前,一些新型服务贸易门类的迅速发展,如信息、金融、产业物流和IT 技术四类服务的组合,已改变了传统的贸易行为,并衍生出大量的新型市场规则。
对于众多处于相对劣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服务贸易,同样能够获得较大的利益。但是,其代价是要开放服务业市场,甚至在不同的起点上与发达国家竞争。中国的服务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差距仍很明显。据世界银行统计,世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在其GNP 中的比重高达70%,而中国目前的比重仅为30%左右,只与世界低收入国家80年代末的平均水平相当。我国不仅服务业落后,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迟缓。当前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1%,并且处于逆差地位。就连我国经济最为发达、服务业发展相对领先的上海,也未能实现服务贸易的顺差。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条件下,放开国内的服务市场,极有可能严重冲击国内的服务业,影响国际收去平衡。
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市场规则可概述为两类:
一类是开放市场的贸易规则。关于这方面,世贸组织有明确的规定,如《服务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另一类是开放市场的竞争规则。这类规则更多地倾向于发达国家的利益,如《基础电信协议》,以及在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措施。
知识产权协议对中国竞争力的约束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a. 广泛性:内容设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这个领域。
b. 高度保护性:其保护水平高,在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c. 从有形延伸至无形领域:将关贸总协定(GATT )和世界贸易组织(WTO )中关于2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
d. 法律化: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e. 双重制裁: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
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存在的差距较大。中国企业要在" 入世" 后有效地参与竞争并合理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就必须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和运用规则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差距
a. 商标法和专利法:对部分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终局决定,须建立必要的司法审查和监督;
b. 救济措施: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对假冒和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对受害人的救急措施还不完善;
c. 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力人的权力限制过多、过宽,不合理地损害了权力人的合法权益;
d. 监察尺度:缺乏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中国的严峻挑战
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上述三方平均每年立案32-35起。中国1997年3月25日才正式颁布了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0年8月共立案5起。仅从立案数量上看,与世界上其他贸易大国的反倾销力量相比,中国的对外反倾销无论是在法律的实施、机构的建设、经验的积累以及相关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有不小的差距。而在具体从事反倾销工作的人员数量上,欧盟目前的反倾销调查官员,不包括秘书,有200人,其中100人负责倾销调查。而中国从事倾销调查的人员不到欧的10%。由于" 入世" 后反倾销、反补贴将成为中国对付不正当国际贸易竞争的最重要的武器,因此反倾销力量的加强迫在眉睫,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欧洲委员会发表报告显示,欧盟于2000年第一季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个案显著上升。由于1998与1999年间亚洲陷入经济衰退,钢铁业更面临全球性的经营困境。导致廉价钢材纷纷自区外进入欧盟,因此1999年开始立案调查的有关反倾销个案迅速上升。 从1993年开始,由于欧盟的高额反倾销税,中国彩电企业一直被欧盟市场拒之门外。欧盟彩色电视机年需求量大约在2300万台到2500万之间,而欧盟主要彩电厂家产量只能达到这个数额的一半,因此欧盟市场对于进口彩电的需求量相当可观。如果能打入欧盟市场,对于国内市场饱和的中国彩电业来说无疑是增添了一块空间。
2000年第一季度,欧洲委员会同时开展了10项新的调查,其中7项有关反倾销调查,而另3项则是反补贴调查。在这些调查中,中国又成为新的反倾销目标,调查范围是铝箔和未经加工的纯镁。
墨西哥商工部长布兰科2000年宣布,为了保护本国纺织、鞋类及玩具等工业,墨西哥政府将继续对中国产品采取倾销措施。
与之对应,中国" 入世" 后,随着关税和进一步降低,国家对进口的垄断和限制逐步取消,外国商品必然会以更大的数量和速度进入中国。在这些商品中,有些确实是以正常的贸易方式和适当的价格出现在国人面前,但是也有可能脚一些外国公司出于占领中国市场的目的,对中国进行低价倾销,这就需要中国的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拿起反倾销 器,对付这些不正当的国际贸易竞争手段。根据估计," 入世" 后中国每年的反倾销立案数应达到欧美的水平,即每年至少应该立案30起。而中国的外贸易受到世贸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中国对每一个反倾销案的裁决,无论是行组织提出上诉,最终的裁决,如果被告方向世贸组织提出上诉,最终的裁者就是世贸组织。由于世贸规则的专业技术性很强,计算规则复杂,这对中国年轻的反倾销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四、WTO 与区域合作联盟的冲突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联盟的冲突越来越明显 ,这对" 入世" 后的中国同样会带来一系列挑战。由于区域联盟内部在装税、配额和贸易政策上拥有超越WTO 的更互惠条款,因此,对中国外贸出口影响会超过WTO 带来的好处。
□ 北美自由贸易区
1.《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运转已进入第六年,其" 原产地规则" 如下:
(1)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间没有设立共同关税。为防止非成员国生产的商品通过关税较低的成员中免税转口到关税较高的成员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制定有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但由于三国的经济日益全球化,因此其生产过程难免有一定的跨地区成分,为此,协定允许该地区产品可有一定的区外附加值的含量。
(2)协定规定,凡全部在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生产的商品,均为北美地区产品;含有地区外原材料或零件的商品,只要这些原材料或零件在北美任何一国得到加工、且加工程度足以改变其关税类别的,也被视为北美地区产品。
(3)在某些情况下,商品除需具备关税类别条件外,还应含有地区成份的专门比例,该比例将以贸易额或净成本额的方式计算,生产者可任选其一。但当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法不接受的贸易方式,或对汽车等某些产品,应使用净成本方式。
(4)汽车工业产品为享受三国间优惠待遇,应具备一定的地区成比例。
(5)协定对纺织品专门规定了" 从纱线起" 和" 从纤维起" 的产地规则,即从成员国生产的纱线起开始加工的纺织品和服装,从成员国生产的纤维起进行加工的人造和合成纤维制品,才可享受无配额关税(目前,大部分产品已无关税,一小部分产品关税率很底,2004年起全部免税 )。
(6)为避免有些商品因含有少量非北美地区材料而失去优惠待遇,协定规定了" 最低限度" 条款。根据该条款,某一商品,虽在其他方面不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但只要外来材料价格低于商品成本或价格的70%,也被视为北美地区产品。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品均不享受优惠待遇。但纺织品例外。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在2003年底以前,对墨西哥产,但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某些种类的纺织品扔给予一定的配额,在比配额内,也可享受优惠关税。
2. 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状况
据蒙特利尔银行公布的一份报告表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3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长" 超过了其长期潜力" 。蒙特利尔银行在报告中认为,美国经济2000年北将增长3.4%,而加拿大和墨西哥经济将分别增长2.9%和2.8%。加拿大和美国间的双边贸易1998年增长了3%,达3072亿美元,但增长速度比1997年的11%慢得多。
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双边贸易1998年达61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1.2%. 但1998年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增长率要比1993-1997年的平均增长15%低得多。1达98年墨西哥在与加拿大的贸易中顺差达42亿美元。
1998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双边贸易额达1737亿美元,比1达97年增长10%,但仅相当于些前两年增长率的一半。美国向墨西哥的进口增长近在11%,达947亿美元。在两国间的贸易结算中,美国为逆差,逆差额为157亿美元。
另外蒙特尔银行认为,汽车业的贸易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中是极其重要的。加拿大和美国间的汽车贸易达844亿美元, 几乎占贸易总额的29%加拿大和美国间的汽车贸易达25亿美元,占贸易额的41%
。
报告还谈到了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出现的贸易争端。报告强调了墨本哥食糖生产商对玉米制糖倾销的抱怨。
该银行认为,这种抱怨将使美国允许墨西哥食糖生产商依据自由贸易协定增加美国的出口份额。目前的份额为每年2.5万吨。从2000-2007年,墨西哥制糖商可向美国出口25万
吨糖。2008年,限制将被取消,但墨西哥要求缩短这一期限。
在美国和墨西哥关系中,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美国拒绝实施开放卡车运输部门的协定。该部门应从1995年12月开放。美国的理由是,墨西哥大部分卡车不遵守安全规则。
加拿大同美国有两项重大的争端,其一是在美国杂志和出版物方面,美国印刷" 加拿大版" ,获取了加拿大大部分出版费用;其二是在农业方面。农业方面存在的争端是美国阻止牛肉、小麦和粮食、精糖制品、奶制品等进口。
东南非共同市场
东南非共同市场定于2000年10月底正式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日该市场21个成员国为加速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根据计划,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东南非共同市场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税壁垒将全部消除。在1999年召开的共同市场首脑会议上,所有成员国都表示将如期达标,即在2000年10月31日实行零关税。截至1999年7月,已有10个成员国削减关税80%-90%,4个成员国削减关税60%-70%。斯威士兰和纳米比亚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国,因而获准延缓削减关税,但它们也必须在2000年内实行零关税。
在取消非关税壁垒方面,共同市场各成员国也作出了积极努力,主要表现在取消外汇控制、进出口配额、外汇税及简化海关手续等方面。
东南非共同市场建立于1994年12月,其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东南优惠贸易区。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和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共同市场还建立起海关资料自动检索系统和贸易信息网,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清关时间,同时也为进出口商节省了费用。目前,已有20个成员国共建中心电脑网点47个。此外,共同市场通过因特网站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并对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过境运输协调收费标准,使过境运输费降低了25%,运输效率大大提高。
为促进成员国之间技术人员和商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市场正在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签证,同时着手取消内部的空运控制,鼓励竞争,减少空和降低空中交通的价格,从而达到促进贸易的目的。
上述措施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共同市场内部年贸易额已从1991年的16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42亿美元。
尽管东南非共同市场在促进地区贸易和经济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各成员国普遍缺少投资,外债负提担沉重,艾滋病形势严峻。由于武装冲突和内乱,共同市场半数以上成员国的大批工厂遭到破坏,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被毁或闲置,本来可以用于经济建设的钱财被战争吞噬。东南非共同市场秘书长姆文查指出,该地区普遍存在的贫困、饥饿、疾病和不发达状况都同武装冲突直接有关。
2000年7月,东南非共同市场在毛里求斯再次举行首脑会议,地区和平与安全是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舆论认为,冲突和内乱形势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东南非共同市场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改善 这一形势,这样才能使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迈上一个新台阶。 时代管理 http://www.nowm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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