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与阎连科乡土文学创作比较
摘要:在当代中国小说创作中,莫言小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文学成就。在莫言的小说中,“乡土意识”作为一个明显的存在已经被很多研究者所发现并讨论。与此同时在当下的乡土小说创作中,阎连科及他的小说无疑又是一种独特的存在。两人的乡土文学创作,前者采用魔幻现实的印象式描写,后者注重故乡大地的情感。
关键字:乡土文学、乡土意识、乡土特质
一、描写对象与文化寓意的对比
(1)莫言小说中的“故乡情结”
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人在童年时期就开始了对于世界与自身的感悟与认知。西方精神分析学派由其认定,一个人的童年经历对于他以后的成人生活具有决定性影响。奥地利学者弗洛伊德常常用个体的童年经历来解释其成年以后的异常行为。法国学者拉康也认为,人不过是在模仿人自身之外的“他者”。一个人对于世界的最初的感受与记忆,以及童年生活的环境与环境中的人,对其往往有异常深远的影响,这在人的一生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个作家的童年经验与记忆,对于其创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莫言,更是如此。 在莫言20岁参军之前,他是个完全在农村里长大的孩子,连热水澡都没有洗过。他的《红高粱》、《天台蒜薹之歌》、《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以及《生死疲劳》都是清一色的农村题材,主要人物也是农民。他的中篇小说中的《司令的女人》、《透明的萝卜》、《欢乐》、《三十年前一场赛跑》以及短篇小说中的《初恋》、《苍蝇与门牙》也都是地道的乡土小说。
莫言的乡土小说,从乡间生活入手,以乡土生活的内部作为为出发点。他的写作姿态并不凌驾于在那片土地上人们的本土逻辑之上,甚至是带有返璞归真式的眷恋以及发自肺腑的崇拜。
在当代乡土小说中,不同作家的作品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莫言之前的当代乡土小说作家,比如赵树理,他的小说中透露出的是自然而然的、对于农村与农民的亲切。在与莫言同时期的贾平凹的小说里,体现出了作者义无反顾地用地道农民习惯与品性写作,顽固地拒绝了当下日新月异的都市现代化文明习气。
同样的乡土小说,同样的是农村题材,莫言小说中的“乡土味”与其他作家的乡土小说
相比较而言,则显得更加复杂且有多元化。
20年的农村生活带给莫言的印象并不是鲁迅眼中的“阿Q 精神”与“愚昧不化”,也不是赵树理笔下的“津津有味”与“农村新貌”,更不是贾平凹所推崇的非城市化的价值观与生活理念,而是一种眷恋中夹杂着反感,疼痛中伴随着崇拜的、复杂的、爱恨交织的情感。
(2)阎连科笔下的“农民与土地”
在阎连科的作品中,不难发现作者对土地文化的开掘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特别是近几年来他的乡土小说创作达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新高度。在阎连科近几年的乡土小说创作中,作者以直面和回望的双重姿态,在乡土现实和乡土历史之间构筑起他的乡土世界,在乡土现实和乡土历史的直面和回望中,交织着作者褒扬和贬抑复合的文化心态。
在《黄金洞》这部直面当下乡土现实的作品中,阎连科通过对当下农民的一种类型——贡贵以及贡贵一家种种生存景观的展示,深刻剖析了当下农民与土地关系的异化状态。贡家以一种新的谋生方式——挖金沙迅速改变了生存处境。金钱使饱受物质贫困文化的思考和价值取向。
对人与土地关系的思考,是阎连科乡土小说创作中始终贯穿着的母题之一。在阎连科早期的乡土小说中,主要旨在乡村社会的宗法制权利结构进行剖露,但其中也描写了乡民期盼逃离土地的意识。《乱石盘》中的小娥在收购站小伙子面前的激动和渴望,真是逃离土地的潜意识的表现;《瑶沟人的梦》中姐弟之间为了升学的一线生机争得不可开交,其实就是为了能有逃离土地的机会;《往返土梁塬》中父亲为了让孩子走出土塬,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侮辱都变得可以忍受。作者曾在一篇创作谈中说:“我们谁都想从那泥潭里走出来,朝着我们向往的粉红色的境界走过去,洒脱地走过去,可是我们始终走不出那泥潭。”正是这种“始终走不出泥潭”的土地情结才使得已经逃离了土地的中士做出了返回乡土的自觉选择(《中士还乡》)。
毋庸讳言,阎连科早期的这种“逃离——返还”的人与土地关系的思考还没有达到很高的层面。《寻找土地》的出现预示了作者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的思考有了一个重要突破口。小说用对比的手法表达了作者的这一思考:“人只有在寻找到土地和进入土地后灵魂才会安宁。”遗憾的是作者的这一思考被作品中对于冥婚风俗的过多渲染和描写给冲淡了。直到《黄金洞》和《年月日》的出现,我们才惊喜的发现阎连科在直面乡土现实和回望乡土历史中,对人与土地的关系的思考进入了一个更高更深的维度。
二、写作风格与创作手法的对比
(1)莫言小说的创作魅力
读过莫言小说,能够深深体味到其中的浓郁乡土气息,与其实对故土的多彩描述,更是吸引着人,而这种氛围则来源与莫言对故乡的复杂情感。莫言将故乡描述为美丽与丑陋、超脱与世俗、圣洁与龌蹉、英雄好汉与无耻之徒共生共存的地方。故乡在他身上和作品中都深深地烙上了印记,对于这片他付出了辛劳、汗水,却如此贫瘠、干涸的土地,莫言曾经试图摆脱他的烙印。虽然后来他如自己所愿,离故乡越来越远,但事实却是,他时刻没有忘记那片令他又爱又恨的土地。
莫言对于自己故乡的怀想,并不只是描写那些低矮破旧的茅屋、干枯的河流和贫瘠的土地。他从民众的情感和体验出发,以一种最平等的姿态去展现故乡的人情风貌,从少时的经历与传说中寻找创作的灵感。《红高粱》中写爷爷和父亲去伏击日本鬼子的事就是有其故事原型的。《生死疲劳》中蓝脸的原型是莫言家乡的一个“单干户”。莫言把对故乡的惦念渗透在文字中,树立了“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地理概念。
莫言对故土粘稠而纠结的情感,爱恨莫辩,无法解脱,这是他乡土小说独特之处的来源,从而构成他作品的独特魅力。
莫言小说中语言的恣肆给了我们太多的空间,通感的使用,古典语言的化用,人物独白与戏曲歌词像是的结合,对人物和事件的细腻刻画,无不令人慨叹。对于莫言的作品,向来多有争议。有人大加赞赏,也有人对其文字中的审“丑”有所指摘,但莫言每次看似审“丑”,却也有它的独特用意。
《红高粱》中详细描写了日本兵活剥罗汉大爷的场景,“耳朵和眼睛都是新鲜的,就好像信佛的看到了西天的极乐世界,天花乱坠;又好像满身尘土的人进了澡堂子,洗去了满身的灰尘,又喝下去一壶热茶,汗水从每个毛孔里冒出来。”这样的描述读来令人对那神秘的地方戏曲不禁神往,内心产生了想去一探究竟的冲动。在这个样的语言领导下,那极致的刑罚“阎王闩”、“檀香刑”,各色人、事、物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宏大广阔的天地,充满力量而又具有魔幻色彩。
这部小说属于莫言作品中以每段落主人公第一人称现身叙述。这种写作形式,莫言不讳言灵感来自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但是莫言在使用这种手法时,给不同的人物身份加以区别。全过程,一张完整的人皮剥下,百姓对于侵略者的刻骨仇恨也达到了极致。还提到了“爷爷的尿液进了酒,经历过现代语言洗涤,竟然酿成了芳香馥郁闻名遐迩的酒。”这些细节处理为第一人称带入绚丽神奇的魔法,叙述的恣意扬洒,做了最实际的铺垫。莫言文中“檀”
闻到了荷花香,如果用心体会一下,就如同身临一个魔幻世界,残酷的不现实。这就是莫言用他的文字、语言构建出的奇幻世界。
《檀香刑》是莫言作品中尤其震撼人心的一部。小说的语言风格,是具有代表性的莫言式叙述法。《檀香刑》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溪仓皇出逃为背景,重新演绎了在莫言家乡流传的“孙丙抗德”的传说。笔触摇曳多姿,情绪大喜大悲,思想高瞻远瞩。小说写的农民、地方戏,语言也好像戏词,充满了戏词的韵律美。
莫言笔下悲多于喜,但他书写的与故乡有关的悲剧中蕴含着力量。那种力量生于莫言对故乡的期冀,在历史的推进中,悲壮的声音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2)阎连科语言中的乡土特质
阎连科的作品中有着独特的叙事风格、迥异的乡土理念以及对传统现实主义的批判和重置。在小说《受活》中充满了超现实主义与绝望现实主义的意味,被誉为中国的《百年孤独》,体现出了其文本阐释的多解和评价的艰难。
《受活》叙述了一段乌托邦的激越与幻灭,正如吴晓东所说:“《受活》一方面展示出了乌托邦图景的巨大诱惑力量,同时这部小说的矛盾性以及丰富性还体现在把乌托邦和反乌托邦因素集于一身,两者悖论一般的统一在《受活》的话语世界中。”在作品中,县长的乌托邦幻想破产,茅枝婆实现夙愿而安然瞑目,受活庄也终于归于天堂般的安静。无论是从小说的构思还是主题来讲,《受活》都为当代鲜见。以什么样的角度来解读这部被评论家认为是不可说的小说,是理解《受活》别具特色的关键,也是理解阎连科小说中乡土特质的一个关键。
首先,小说中有着独特的叙事风格,有着极其明显的荒诞和夸张成分,对生活的强烈干预色彩也异常突出。正如阎连科在谈论《受活》时所说:“在当下的写作中,方言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已经被普通话记得无影无踪,。”无论这种语言表述是否对应真实的现实处境,它透露出作家自身语言观上的一种思考。这种焦灼般的态度,成为作者在文本中大量使用方言的出发点。在《受活》中,一方面对于方言的运用力度和开掘深度要比之前的小说表现得更为浓烈,另一方面,由此带来的精神视阈的开拓以及表达力的增强,具有一定的超越性。
其次,《受活》全书又依次又“毛须”、“根”、“干”、“枝”、“叶”、“花儿”、“果实”、“种子”等作为卷名来完成整个文本架构布置。对章节名称的选用,在《受活》之前的几部小说中都有所体现。这些词语的选用仿佛一首“家乡诗”,给读者一种溢于纸上
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
又次,《受活》的故事情节也隐含着一种完整性的形式特质。即整个文本故事围绕着“安静-癫狂-复归安静”这样一个类似轮回的过程来叙述,安静的受活庄在经历了天翻地覆的折腾后又恢复了天堂般的安静。这种形式上的安排建立在作者对历史的深思之上,特别是对乡民、乡土、乡事的理解和看待。
三、莫言和阎连科乡土文学创作的比较与评价
莫言的作品,就如同一个满腹心事的怪人,才高八斗、思想复杂、爱恨交织且内心冲突,同时又是狂放与内敛的矛盾体。于是他采用了特别的方式去表达,看似恣意,似无限制,却又循着自己的章法,流露自己的真实情感。
而阎连科的小说,正如刘再复所言:“让读者看到的不是滑稽剧,而是非常透彻的精神真实。这一真实就是千万中国现代文明人都生活在幻觉之中,生活在新旧乌托邦幻觉的纠缠之中。”而阎连科自己则说:“在死亡的生命之上,确实看到了飞舞的粉色蝴蝶,看到了天地之间的雪花,也还有雪后的意思初晴。”
参考文献:
【1】莫言. 红高粱【M 】.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
【2】莫言. 檀香刑【M 】.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
【3】阎连科. 黄金洞【M 】. 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8.
【4】阎连科. 受活【M 】. 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
莫言与阎连科乡土文学创作比较
摘要:在当代中国小说创作中,莫言小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文学成就。在莫言的小说中,“乡土意识”作为一个明显的存在已经被很多研究者所发现并讨论。与此同时在当下的乡土小说创作中,阎连科及他的小说无疑又是一种独特的存在。两人的乡土文学创作,前者采用魔幻现实的印象式描写,后者注重故乡大地的情感。
关键字:乡土文学、乡土意识、乡土特质
一、描写对象与文化寓意的对比
(1)莫言小说中的“故乡情结”
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人在童年时期就开始了对于世界与自身的感悟与认知。西方精神分析学派由其认定,一个人的童年经历对于他以后的成人生活具有决定性影响。奥地利学者弗洛伊德常常用个体的童年经历来解释其成年以后的异常行为。法国学者拉康也认为,人不过是在模仿人自身之外的“他者”。一个人对于世界的最初的感受与记忆,以及童年生活的环境与环境中的人,对其往往有异常深远的影响,这在人的一生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个作家的童年经验与记忆,对于其创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莫言,更是如此。 在莫言20岁参军之前,他是个完全在农村里长大的孩子,连热水澡都没有洗过。他的《红高粱》、《天台蒜薹之歌》、《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以及《生死疲劳》都是清一色的农村题材,主要人物也是农民。他的中篇小说中的《司令的女人》、《透明的萝卜》、《欢乐》、《三十年前一场赛跑》以及短篇小说中的《初恋》、《苍蝇与门牙》也都是地道的乡土小说。
莫言的乡土小说,从乡间生活入手,以乡土生活的内部作为为出发点。他的写作姿态并不凌驾于在那片土地上人们的本土逻辑之上,甚至是带有返璞归真式的眷恋以及发自肺腑的崇拜。
在当代乡土小说中,不同作家的作品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莫言之前的当代乡土小说作家,比如赵树理,他的小说中透露出的是自然而然的、对于农村与农民的亲切。在与莫言同时期的贾平凹的小说里,体现出了作者义无反顾地用地道农民习惯与品性写作,顽固地拒绝了当下日新月异的都市现代化文明习气。
同样的乡土小说,同样的是农村题材,莫言小说中的“乡土味”与其他作家的乡土小说
相比较而言,则显得更加复杂且有多元化。
20年的农村生活带给莫言的印象并不是鲁迅眼中的“阿Q 精神”与“愚昧不化”,也不是赵树理笔下的“津津有味”与“农村新貌”,更不是贾平凹所推崇的非城市化的价值观与生活理念,而是一种眷恋中夹杂着反感,疼痛中伴随着崇拜的、复杂的、爱恨交织的情感。
(2)阎连科笔下的“农民与土地”
在阎连科的作品中,不难发现作者对土地文化的开掘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特别是近几年来他的乡土小说创作达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新高度。在阎连科近几年的乡土小说创作中,作者以直面和回望的双重姿态,在乡土现实和乡土历史之间构筑起他的乡土世界,在乡土现实和乡土历史的直面和回望中,交织着作者褒扬和贬抑复合的文化心态。
在《黄金洞》这部直面当下乡土现实的作品中,阎连科通过对当下农民的一种类型——贡贵以及贡贵一家种种生存景观的展示,深刻剖析了当下农民与土地关系的异化状态。贡家以一种新的谋生方式——挖金沙迅速改变了生存处境。金钱使饱受物质贫困文化的思考和价值取向。
对人与土地关系的思考,是阎连科乡土小说创作中始终贯穿着的母题之一。在阎连科早期的乡土小说中,主要旨在乡村社会的宗法制权利结构进行剖露,但其中也描写了乡民期盼逃离土地的意识。《乱石盘》中的小娥在收购站小伙子面前的激动和渴望,真是逃离土地的潜意识的表现;《瑶沟人的梦》中姐弟之间为了升学的一线生机争得不可开交,其实就是为了能有逃离土地的机会;《往返土梁塬》中父亲为了让孩子走出土塬,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侮辱都变得可以忍受。作者曾在一篇创作谈中说:“我们谁都想从那泥潭里走出来,朝着我们向往的粉红色的境界走过去,洒脱地走过去,可是我们始终走不出那泥潭。”正是这种“始终走不出泥潭”的土地情结才使得已经逃离了土地的中士做出了返回乡土的自觉选择(《中士还乡》)。
毋庸讳言,阎连科早期的这种“逃离——返还”的人与土地关系的思考还没有达到很高的层面。《寻找土地》的出现预示了作者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的思考有了一个重要突破口。小说用对比的手法表达了作者的这一思考:“人只有在寻找到土地和进入土地后灵魂才会安宁。”遗憾的是作者的这一思考被作品中对于冥婚风俗的过多渲染和描写给冲淡了。直到《黄金洞》和《年月日》的出现,我们才惊喜的发现阎连科在直面乡土现实和回望乡土历史中,对人与土地的关系的思考进入了一个更高更深的维度。
二、写作风格与创作手法的对比
(1)莫言小说的创作魅力
读过莫言小说,能够深深体味到其中的浓郁乡土气息,与其实对故土的多彩描述,更是吸引着人,而这种氛围则来源与莫言对故乡的复杂情感。莫言将故乡描述为美丽与丑陋、超脱与世俗、圣洁与龌蹉、英雄好汉与无耻之徒共生共存的地方。故乡在他身上和作品中都深深地烙上了印记,对于这片他付出了辛劳、汗水,却如此贫瘠、干涸的土地,莫言曾经试图摆脱他的烙印。虽然后来他如自己所愿,离故乡越来越远,但事实却是,他时刻没有忘记那片令他又爱又恨的土地。
莫言对于自己故乡的怀想,并不只是描写那些低矮破旧的茅屋、干枯的河流和贫瘠的土地。他从民众的情感和体验出发,以一种最平等的姿态去展现故乡的人情风貌,从少时的经历与传说中寻找创作的灵感。《红高粱》中写爷爷和父亲去伏击日本鬼子的事就是有其故事原型的。《生死疲劳》中蓝脸的原型是莫言家乡的一个“单干户”。莫言把对故乡的惦念渗透在文字中,树立了“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地理概念。
莫言对故土粘稠而纠结的情感,爱恨莫辩,无法解脱,这是他乡土小说独特之处的来源,从而构成他作品的独特魅力。
莫言小说中语言的恣肆给了我们太多的空间,通感的使用,古典语言的化用,人物独白与戏曲歌词像是的结合,对人物和事件的细腻刻画,无不令人慨叹。对于莫言的作品,向来多有争议。有人大加赞赏,也有人对其文字中的审“丑”有所指摘,但莫言每次看似审“丑”,却也有它的独特用意。
《红高粱》中详细描写了日本兵活剥罗汉大爷的场景,“耳朵和眼睛都是新鲜的,就好像信佛的看到了西天的极乐世界,天花乱坠;又好像满身尘土的人进了澡堂子,洗去了满身的灰尘,又喝下去一壶热茶,汗水从每个毛孔里冒出来。”这样的描述读来令人对那神秘的地方戏曲不禁神往,内心产生了想去一探究竟的冲动。在这个样的语言领导下,那极致的刑罚“阎王闩”、“檀香刑”,各色人、事、物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宏大广阔的天地,充满力量而又具有魔幻色彩。
这部小说属于莫言作品中以每段落主人公第一人称现身叙述。这种写作形式,莫言不讳言灵感来自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但是莫言在使用这种手法时,给不同的人物身份加以区别。全过程,一张完整的人皮剥下,百姓对于侵略者的刻骨仇恨也达到了极致。还提到了“爷爷的尿液进了酒,经历过现代语言洗涤,竟然酿成了芳香馥郁闻名遐迩的酒。”这些细节处理为第一人称带入绚丽神奇的魔法,叙述的恣意扬洒,做了最实际的铺垫。莫言文中“檀”
闻到了荷花香,如果用心体会一下,就如同身临一个魔幻世界,残酷的不现实。这就是莫言用他的文字、语言构建出的奇幻世界。
《檀香刑》是莫言作品中尤其震撼人心的一部。小说的语言风格,是具有代表性的莫言式叙述法。《檀香刑》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溪仓皇出逃为背景,重新演绎了在莫言家乡流传的“孙丙抗德”的传说。笔触摇曳多姿,情绪大喜大悲,思想高瞻远瞩。小说写的农民、地方戏,语言也好像戏词,充满了戏词的韵律美。
莫言笔下悲多于喜,但他书写的与故乡有关的悲剧中蕴含着力量。那种力量生于莫言对故乡的期冀,在历史的推进中,悲壮的声音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2)阎连科语言中的乡土特质
阎连科的作品中有着独特的叙事风格、迥异的乡土理念以及对传统现实主义的批判和重置。在小说《受活》中充满了超现实主义与绝望现实主义的意味,被誉为中国的《百年孤独》,体现出了其文本阐释的多解和评价的艰难。
《受活》叙述了一段乌托邦的激越与幻灭,正如吴晓东所说:“《受活》一方面展示出了乌托邦图景的巨大诱惑力量,同时这部小说的矛盾性以及丰富性还体现在把乌托邦和反乌托邦因素集于一身,两者悖论一般的统一在《受活》的话语世界中。”在作品中,县长的乌托邦幻想破产,茅枝婆实现夙愿而安然瞑目,受活庄也终于归于天堂般的安静。无论是从小说的构思还是主题来讲,《受活》都为当代鲜见。以什么样的角度来解读这部被评论家认为是不可说的小说,是理解《受活》别具特色的关键,也是理解阎连科小说中乡土特质的一个关键。
首先,小说中有着独特的叙事风格,有着极其明显的荒诞和夸张成分,对生活的强烈干预色彩也异常突出。正如阎连科在谈论《受活》时所说:“在当下的写作中,方言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已经被普通话记得无影无踪,。”无论这种语言表述是否对应真实的现实处境,它透露出作家自身语言观上的一种思考。这种焦灼般的态度,成为作者在文本中大量使用方言的出发点。在《受活》中,一方面对于方言的运用力度和开掘深度要比之前的小说表现得更为浓烈,另一方面,由此带来的精神视阈的开拓以及表达力的增强,具有一定的超越性。
其次,《受活》全书又依次又“毛须”、“根”、“干”、“枝”、“叶”、“花儿”、“果实”、“种子”等作为卷名来完成整个文本架构布置。对章节名称的选用,在《受活》之前的几部小说中都有所体现。这些词语的选用仿佛一首“家乡诗”,给读者一种溢于纸上
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
又次,《受活》的故事情节也隐含着一种完整性的形式特质。即整个文本故事围绕着“安静-癫狂-复归安静”这样一个类似轮回的过程来叙述,安静的受活庄在经历了天翻地覆的折腾后又恢复了天堂般的安静。这种形式上的安排建立在作者对历史的深思之上,特别是对乡民、乡土、乡事的理解和看待。
三、莫言和阎连科乡土文学创作的比较与评价
莫言的作品,就如同一个满腹心事的怪人,才高八斗、思想复杂、爱恨交织且内心冲突,同时又是狂放与内敛的矛盾体。于是他采用了特别的方式去表达,看似恣意,似无限制,却又循着自己的章法,流露自己的真实情感。
而阎连科的小说,正如刘再复所言:“让读者看到的不是滑稽剧,而是非常透彻的精神真实。这一真实就是千万中国现代文明人都生活在幻觉之中,生活在新旧乌托邦幻觉的纠缠之中。”而阎连科自己则说:“在死亡的生命之上,确实看到了飞舞的粉色蝴蝶,看到了天地之间的雪花,也还有雪后的意思初晴。”
参考文献:
【1】莫言. 红高粱【M 】.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
【2】莫言. 檀香刑【M 】.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
【3】阎连科. 黄金洞【M 】. 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8.
【4】阎连科. 受活【M 】. 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