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1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月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年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附件1),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租金:
4.1.1每年叁万元整(30000元),三年内不涨房租。
4.1.2租赁时间:日至年日。
4.2 租金支付方式:
首付一年半的房租,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一年半到期后,再付一年半的房租,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还需交伍仟元整(5000元)的押金。现金或银行卡支付。
4.3 以上租金不含税,若需要缴纳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4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扣除相应押金。
4.5每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壹仟元整(1000元)的空调使用费。
固定资产折旧 年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1-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5年
第五条
5.1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该商铺的防盗、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2 第六条 装修和改建
6.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6.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6.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6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7.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7.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 ,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8.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8.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权利义务
9.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9.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9.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9.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9.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 乙方权利义务
9.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
3 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押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2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押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肆份(4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甲方: 乙方: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1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月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年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附件1),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租金:
4.1.1每年叁万元整(30000元),三年内不涨房租。
4.1.2租赁时间:日至年日。
4.2 租金支付方式:
首付一年半的房租,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一年半到期后,再付一年半的房租,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还需交伍仟元整(5000元)的押金。现金或银行卡支付。
4.3 以上租金不含税,若需要缴纳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4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扣除相应押金。
4.5每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壹仟元整(1000元)的空调使用费。
固定资产折旧 年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1-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5年
第五条
5.1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该商铺的防盗、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2 第六条 装修和改建
6.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6.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6.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6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7.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7.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 ,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8.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8.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权利义务
9.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9.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9.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9.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9.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 乙方权利义务
9.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
3 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押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2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押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肆份(4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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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4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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