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的危害及回收
摘要: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主要问题是废弃后电池中有害成分汞、镉、镍、铅等重金属和酸碱电解液逐渐泄漏出来, 污染环境, 长期作用, 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人们健康。而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率不足2%.我国应该通过宣传教育, 立法管理, 采用国外先进的废电池回收利用经验, 使人们形成废旧电池回收意识, 建立有效的回收网络体系和回收利用技术, 减少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
关键字:废电池 环境污染 回收
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电池的使用已经越来越多的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人们对电池的数量和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1、 废旧电池的环境危害
锌锰电池:对于这类电池的危害, 主要是其中所含的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 在废弃后可能进人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重金属汞能够引发脉搏加快, 肌肉倾动, 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 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是日本“ 水误病”的罪魁近年来。
钮扣电池:钮扣电池扣式锌银电池广泛地用于电子钟表、计算器、助听器等, 已成为人们熟悉的电池品种。这类电池的危害也主要是汞、福和银的危害。据有关资料, 一颗钮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 万升水。
锂电池:锂电池是用锂作为负极材料各类系列电池的统称, 包括一次电池和金属锂、锂离子二次电池。具有比较量高、储存寿命长、工作温度范围宽等优点。随着手机的广泛使用, 这类电池发展非常迅速, 使用量在成倍增长。对于这类电池, 危害相对较小, 对其的回收利用, 主要是回收其有用成分锂。
碱性蓄电池:碱性蓄电池有锌银、镉镍、铁镍、镍氢等系列电池。碱性蓄电池是目前使用面最广的电池系列。碱性蓄电池是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关注的一类电池, 镍是毒性很大的物质, 具有致癌性。
2、废电池中的重金属污染物的转移
废弃以后的镉镍电池和含汞电池等含有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后,会因长期腐蚀作用而破损,导致重金属和酸碱电解液逐渐泄漏出来,污染环境,长期作用,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人们健康。废电池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途径,主要是首先废电池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焚烧、堆肥的过程中。我国目前填埋处置水准较低,许多垃圾处于简单堆放状态,废电池的重金属会通过渗漏作用直接污染水体和土壤。在土壤和水体中的重金属离子会被植物的根系吸收,当牲畜以植物为食料时,体内就积累了重金属,经过这条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重金属就会在人体内富集,在某些器官中积蓄造成慢性中毒,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及肝脏功能。而在焚烧的过程中,废电池中的重金属会因高温挥发而被烟气带走,进入空气中的重金属可通过呼吸直接进入人体。
3、 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据了解,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率却不足2%。北京市每年产生废电池近6000吨,约占垃圾总量的0.15%。每年回收来的废电池仅占年度产生废电池的1.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近50%的回收利用率。美国是在废电池污染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
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的方法:
宣传教育,在废电池回收宣传教育方面,欧盟提出了电池销售商、生产和进口商有教育公众的责任,同时每年应向环保部门汇报当年的回收协议实施情况。美国除在法令中规定有教育公众的要求外,RBRC 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电池回收公益宣传。我国目前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宣传教育非常少,居民对废旧电池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普遍的自觉收集、自觉上交的意识,所以废旧电池回收还是难以形成不了规模,也不利于对废旧电池形成产业化经营。
立法管理: 世界发达国家对电池低汞化生产和废弃后分类回收的责任进行了立法管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废电池的法令,只有行业性的规定。原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于1997年12月31日曾联合下发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根据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1年1月1日起,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含与用电器具配套的电池), 在单体电池上需标注汞含量(如:注明" 低汞" 或" 无汞") ,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 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废电池回收还是难成气候。即使回收的电池也面临尴尬境地,因为人们不知道这些废电池如何妥善处理。例如,据报道河南省新乡市一位50多岁的普通妇女田桂荣已经积攒的50多吨废电池,却面对不知如何处理的困境。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回收的近百吨废电池,也处于同样的困境。据了解,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全国各地收集废电池的地区都遇到类似的不知如何处理的难题。目前,很多地区和部门只能采取堆放的办法。使废旧电池处理形成产业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4、总结和建议
成功地回收利用废旧电池,防止电池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需要人们建立起废电池回收意识,主要有两个方法,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越来越多的人树立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从而自觉参与回收活动;二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作出规定,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禁止将废旧干电池随意丢入生活垃圾之中。第二步是建立废旧电池的回收体系。销售电池时,实行抵押金制度,确保废旧干电池的回收;其次为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干电池回收箱,加快普及垃圾的分类回收,在各居民点普遍设立专门回收电池的垃圾桶。第三步是有处理废旧电池的成熟技术,使废旧电池处理形成产业化。电池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起处置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投资兴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电池循环再利用工厂;与此同时,国家应出台支持废旧电池处理企业的新政策,吸引更多的资金和科研人员投向开发新技术,促使循环再利用废旧电池形成产业化经营。
参考文献:
[1] 郑和辉. 废电池的环境危害及其回收利用[A]. 2007上海公共卫生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 2007
[2]张月明. 废电池的危害与处理. 电子环保.2000.
[3]刘宇明. 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与利用[J]. 环境保护, 2001, (2): 47.
废电池的危害及回收
摘要: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主要问题是废弃后电池中有害成分汞、镉、镍、铅等重金属和酸碱电解液逐渐泄漏出来, 污染环境, 长期作用, 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人们健康。而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率不足2%.我国应该通过宣传教育, 立法管理, 采用国外先进的废电池回收利用经验, 使人们形成废旧电池回收意识, 建立有效的回收网络体系和回收利用技术, 减少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
关键字:废电池 环境污染 回收
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电池的使用已经越来越多的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人们对电池的数量和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1、 废旧电池的环境危害
锌锰电池:对于这类电池的危害, 主要是其中所含的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 在废弃后可能进人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重金属汞能够引发脉搏加快, 肌肉倾动, 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 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是日本“ 水误病”的罪魁近年来。
钮扣电池:钮扣电池扣式锌银电池广泛地用于电子钟表、计算器、助听器等, 已成为人们熟悉的电池品种。这类电池的危害也主要是汞、福和银的危害。据有关资料, 一颗钮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 万升水。
锂电池:锂电池是用锂作为负极材料各类系列电池的统称, 包括一次电池和金属锂、锂离子二次电池。具有比较量高、储存寿命长、工作温度范围宽等优点。随着手机的广泛使用, 这类电池发展非常迅速, 使用量在成倍增长。对于这类电池, 危害相对较小, 对其的回收利用, 主要是回收其有用成分锂。
碱性蓄电池:碱性蓄电池有锌银、镉镍、铁镍、镍氢等系列电池。碱性蓄电池是目前使用面最广的电池系列。碱性蓄电池是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关注的一类电池, 镍是毒性很大的物质, 具有致癌性。
2、废电池中的重金属污染物的转移
废弃以后的镉镍电池和含汞电池等含有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后,会因长期腐蚀作用而破损,导致重金属和酸碱电解液逐渐泄漏出来,污染环境,长期作用,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人们健康。废电池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途径,主要是首先废电池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焚烧、堆肥的过程中。我国目前填埋处置水准较低,许多垃圾处于简单堆放状态,废电池的重金属会通过渗漏作用直接污染水体和土壤。在土壤和水体中的重金属离子会被植物的根系吸收,当牲畜以植物为食料时,体内就积累了重金属,经过这条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重金属就会在人体内富集,在某些器官中积蓄造成慢性中毒,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及肝脏功能。而在焚烧的过程中,废电池中的重金属会因高温挥发而被烟气带走,进入空气中的重金属可通过呼吸直接进入人体。
3、 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据了解,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率却不足2%。北京市每年产生废电池近6000吨,约占垃圾总量的0.15%。每年回收来的废电池仅占年度产生废电池的1.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近50%的回收利用率。美国是在废电池污染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
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的方法:
宣传教育,在废电池回收宣传教育方面,欧盟提出了电池销售商、生产和进口商有教育公众的责任,同时每年应向环保部门汇报当年的回收协议实施情况。美国除在法令中规定有教育公众的要求外,RBRC 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电池回收公益宣传。我国目前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宣传教育非常少,居民对废旧电池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普遍的自觉收集、自觉上交的意识,所以废旧电池回收还是难以形成不了规模,也不利于对废旧电池形成产业化经营。
立法管理: 世界发达国家对电池低汞化生产和废弃后分类回收的责任进行了立法管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废电池的法令,只有行业性的规定。原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于1997年12月31日曾联合下发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根据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1年1月1日起,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含与用电器具配套的电池), 在单体电池上需标注汞含量(如:注明" 低汞" 或" 无汞") ,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 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废电池回收还是难成气候。即使回收的电池也面临尴尬境地,因为人们不知道这些废电池如何妥善处理。例如,据报道河南省新乡市一位50多岁的普通妇女田桂荣已经积攒的50多吨废电池,却面对不知如何处理的困境。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回收的近百吨废电池,也处于同样的困境。据了解,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全国各地收集废电池的地区都遇到类似的不知如何处理的难题。目前,很多地区和部门只能采取堆放的办法。使废旧电池处理形成产业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4、总结和建议
成功地回收利用废旧电池,防止电池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需要人们建立起废电池回收意识,主要有两个方法,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越来越多的人树立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从而自觉参与回收活动;二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作出规定,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禁止将废旧干电池随意丢入生活垃圾之中。第二步是建立废旧电池的回收体系。销售电池时,实行抵押金制度,确保废旧干电池的回收;其次为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干电池回收箱,加快普及垃圾的分类回收,在各居民点普遍设立专门回收电池的垃圾桶。第三步是有处理废旧电池的成熟技术,使废旧电池处理形成产业化。电池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起处置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投资兴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电池循环再利用工厂;与此同时,国家应出台支持废旧电池处理企业的新政策,吸引更多的资金和科研人员投向开发新技术,促使循环再利用废旧电池形成产业化经营。
参考文献:
[1] 郑和辉. 废电池的环境危害及其回收利用[A]. 2007上海公共卫生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 2007
[2]张月明. 废电池的危害与处理. 电子环保.2000.
[3]刘宇明. 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与利用[J]. 环境保护, 2001, (2):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