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知识
在李安自传《十年一觉电影梦》前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李安这个人,就像一块玉,它外表光滑温润,但材质坚硬”。的确,从最初作品《推手》中柔韧有余地游走中西,到《卧虎藏龙》中诗意惆怅地傲行江湖,到《色戒》中大胆游走于禁忌边缘,再到如今《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亦真亦幻的海上历险,李安的电影都有一个貌似温柔的样子,但是骨子里却锋利无比。 对于《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这部电影,李安说,他不希望大家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注意到美丽的画面,奇妙的3D 特效和演员的演技,他只希望大家看完后能由衷地发出“wow ”的感叹。诚然,李安做到了这一点。几乎每个人看完这一个奇幻又开放的故事,胸中都有感慨无数,却又不知从何处诉说起。有人感慨人性复杂,说老虎是自然,是少年的兽性,亦或是与神性相对立的丑恶的人性;有人说故事是关于信仰与理性,你可以选择去相信绚烂的上帝的故事,也可以选择直面一个残酷的血淋淋的人类现实;有人有感于那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名句,也有人为那句“人生最痛心的,就是没有好好告别”感伤落泪。不论每个人的观影感触有多不同,无可否认的是,李安成功地把一个如此宏大、符号丰富、寓意深远的故事,与精美的影像技术融合,做出了一部精彩的、“感性”的电影。 当然,把这个故事的精彩完全归功于李安,当然有失公允,因为原著作者兼编剧扬〃马特尔其实贡献了整个故事的血肉, 李安的影片对于原书的结构情节也并没有大幅度的修改。在这本拿了2002布克奖的书里,马特尔作为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在情节中埋藏了大量的象征、哲理与丝丝缕缕的线索,连他自己都原本以为这是无法拍成电影的一本书。但是,电影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此:那些原本抽象的信息、画面甚至情绪,在一个宛若
有“魔术手”的导演那里,都能被具化为一幅幅真实的、梦幻的图景。而且,幸运的是,这个故事交给了李安–李安是一个能赋予它比画面更多的人。
大海:让人窒息还是歌颂
李安善用特效,但不会止步于特效。但不得不提的是,这是一部用3D 效果,让海洋的感觉最为立体化的一部影片。阅读读书中的描写时,虽然想象力得以驰骋,但这种在浩瀚海洋中间无力漂泊的感觉,仅仅靠现实经验所堆砌交错形成的构想能力,很难至深至切地体会。影片中的大海,让我回忆起大学时跑去科技馆参观的“人与宇宙”4D 展览的感觉:当看到地球在一条闪亮的银河中变成一丢丢大的小钢珠子,然后又消失不见的瞬间,那无可抗拒的渺小感与未知感,会让人忽略了眼前的现实烦恼,开始思考一些本源的问题。
Pi 所乘的船虽然小,但在船沉那一刻,浪花扑打而来,他随夜晚黑色的海水起伏波动,这种扑面而来的窒息感,并不比《泰坦尼克》要逊色。一瞬间,观众已经被带入另一个世界,里面有自然的惊奇与残忍,也有人的挣扎与坚持。在拍摄大海场景时,李安似乎特别注重让观者身临其境、置身其中的感觉。很多时候,镜头被转向少年身后,让人感觉似乎自己就在狭小的救生船里,与他一起眼见运货船无可挽回地被暴风撕扯、沉没,自己却随着海浪在救生船上起伏翻转,几近湮没。时而,镜头又被置入深海中,观众似乎变成了水中的鱼抑或海龟,目睹少年被大海完全吞噬,又拼尽全力游出水面。时而,镜头直对少年,让人真切看到他眼中的绝望与恐慌。一段沉船镜头下来,让人感觉有点晕海,但更有宛如噩梦醒来的感觉。
沉船后的场面调度,虽然元素固定,但是却被玩出了花样,丝毫不显乏味。比如,大海的颜色和“心情”,帮助电影记录了时
间的推移与人物的心境。夕阳下大海是橙色的,如明镜般平静;风暴里,大海是灰色的,似乎愤怒难抑;夜晚的水母群中,大海是莹蓝的,奇妙如魔术,鲸鱼一跃而起,晶莹四溅,那种美感让人联想到《阿凡达》潘多拉森林里的许愿树,也难怪这些似梦似幻的画面截图被转载在各大媒体上,称本片是第二个《阿凡达》。李安也在海面的设计上下了功夫,修了一个亚洲最大的造浪池,安装精心设计的消浪板,都是为了做出最真实的海浪效果。
书中并无过多笔墨描绘大海,但是“一图胜千言”,从文字走到画面,电影每一个场景能传递的信息就变得更为丰富了,而李安也拿捏得很好。发行商以美轮美奂的画面效果作为卖点无可厚非,但是李安怎会止步于这些精美的画面?
吃肉的厨子和吃素的水手
其实除了画面,故事结构也进行了微调。在第二个故事被少年三言两语述说出之后,影片之前的各种唯美的自然之赞歌的画面也陡然有了厚度——是否现实果真如少年描述地如此唯美;又或者,在这大自然的幕布前,一个残忍血腥,难以直视,却又合情合理的故事真实地发生了?观众这时会自然地回忆起船上餐厅那因素食、肉食而起的短暂争执。那场戏里,第二个故事的主角都在:因厨子不尊重Pi 的爸爸妈妈食素的习惯,声称牛羊都是吃草长大,要吃素只能吃牛羊,二者之前起了激烈的冲突。后来,一个食素的佛教水手走过来安慰说,在海上肉汤不算肉,他也吃肉汤。
法国国宝演员杰拉尔〃德帕迪约 出演的厨子时间不足两分钟,台湾小生王柏杰饰演的信佛教的水手台词不出两句,但是他们在影片中的重要性,和“实际出演”的戏份却远不止这些。第二个故事一出世,他们已经在观众心目中被对号入座了,一场
关于水手,厨子,Pi 和Pi 妈的血腥杀戮在观者心中上演,其惨烈程度不亚于直白的画面。
原书中并没有上船后的人物介绍,也对于食物的讨论这一段。书中,太平洋上的故事是从沉船开始写起的,而厨子是在漂流的后半段出现的:那时Pi 的眼睛因为流脓而瞎了,另一只救生船上的厨子与他奇迹般地相遇在了海中央。在厨子与Pi 讨论了将近三页纸的法国美食之后,他暴露了自己的目的,爬上船要吃了Pi 以求生。当然,结局也是一样:理查德帕克把他干掉了,消化了他的血肉。
这个原版的故事当然也引人入胜,但是李安的设计却更胜一筹,尤其是作为电影的叙事。首先,故事的脉络和人物关系在故事展开之前就已经捋顺了:人的故事和动物的故事也不再混杂在一起。在动物的故事开始的时候,之前所讲人的故事也可以继续亦真亦假,虚实难辨地进行下去。李安在影片特辑中也介绍说,当时选法国厨子的演员,就是想要找一个能让大家一眼就记住,并且印象深刻的。自然,在这方面演技派杰拉尔〃德帕迪约当仁不让。其次,船上所演绎的矛盾,并非单单一个食素的印度家庭和一个脾气暴躁不懂尊重的法国厨子的矛盾。其实这是一个十分精巧的“预言故事”,被匠心独具地安插在了海上风暴来临,漂流开始之前。吃素的家庭,吃荤的厨子,尤其是在海上“被迫”吃荤的水手,似乎都对情节有预示性。假如依厨子的逻辑,吃食草的牛羊也就等同于食素,那么吃掉食荤的人类也不过还是食荤而已,同类相残在他眼中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假如一个有信仰的佛教主义者,如水手,会在大海的环境下迫不得已将肉汤视为素菜,那么在生死关头,食素的Pi 也能吃肉、甚至人肉以求维系生命这一事件也就合理合据。 这种深层次的前后呼应,可谓是一次很成功的改编。
人形的岛屿与少女的舞蹈
书中的Pi 并没有女朋友。李安的Pi 有。书中的岛屿没有具体的样子。李安的岛有。
电影里,Pi 在成年之后遇到了少女Anandi , 由于为之所深深吸引,他在街上一路尾随,被发现后随即在她面前学了舞蹈中的一个动作,双手张开靠拢举向前方,并询问这个动作的含义。Anandi 告诉他,那代表着盛开在森里深处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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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难后漂流时,Pi 遇到了一个热带岛屿,在这里的丛林深处,Pi 也找到了“莲花”,只不过剥开一层层的花瓣,里面包着人的牙齿。这给Pi 带来了危险的讯号,让他确认这是一座食人的岛屿。此处,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讯号,那就是岛屿的形状被李安有意设计成了一个平躺的少女的样子。最后,Pi 在离开时,他把Anandi 留给他的信物系在了树枝上,似在表达留恋感激,也有物归原主的意味。
在扬〃马特尔的书中,除了Pi 的妈妈,其实并无其他重要女性角色的存在,显然李安认为这样的一个不以母性形象出现的少女角色十分必要。除去商业上面的考虑,李安所设计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着青春荷尔蒙的噱头。在一个本就充满了模棱两可的象征的故事里,他大胆地安插了这样一个短暂的爱情故事,和一个隐晦而又含义丰富的象征,真的让人思绪缭绕。如果海上的故事都被还原为真实残忍的版本:虎是Pi 的兽性,是那个隐藏在理性和神性束缚下的自我,那么这个岛屿可能也只是某种虚幻又神秘的存在。细细想来,这里的少女,或者岛屿,跟《卧虎藏龙》里章子怡饰演的玉娇龙似乎倒有些许联系。在李安自传中,他写道:“对我来说,玉娇龙这个角色,她是一个谜,不是为了让人了解的,而是为了让人迷惑而设的一个陷阱。他是我对年轻女性不了解的一种幻想,本身就是个疑题,会吸引
人投入。”
所以,从这大胆个角度,以“性”或者“女人”来比喻这座岛的话,那么李安过去电影中女性的神秘与矛盾,在这座岛上以一个内敛的寓言表现了出来。小岛以肥美的植物滋养了Pi ,却在黑夜要取他性命,Anandi 似乎化作岛的样子引了Pi 过去,但她的爱却化作莲花,让Pi 离开,告别,前行 。这一切都显得矛盾,但又神秘,让人不易参透,就好似《卧虎藏龙》的玉娇龙,永远都是一个谜题。
结语:对于李安,电影就是一场漂流
把书和电影放在一起比较,是为了能更清晰地看懂电影,也为了更明白地读懂李安。这部电影在李安的构想里,是要颠覆大家对电影的看法的。刚开始我一直怀疑,到底怎么叫颠覆?是更逼真的3D , 还是非主流的叙事呢?
其实都不是。李安自传里的一段对于拍电影的描述大概可以给予一些启示:“我总觉得,每当清醒时,我们的意识管制着潜意识。意识仅浮游于思绪的表层,潜意识则在底层波涛汹涌,是我无法明讲的主流,只有在梦境或如梦幻的电影里,自己去找寻解脱的出口。在电影世界里,我们的潜意识得以自由驰骋,我们的意志可以获得满足,它吸引我不顾一切的前去,尽情的按照我的想像去建构一个理想世界。它是一个封闭的时空,它的时代、环境、运作及因果关系都是我们设计安排出来的,它比人生简单、比人生理想,它的魅力也在于此,它是很舒服的。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大家喜欢拍电影,或花钱买票关到一间黑屋子里去跟一群人看电影的原因。”
这样看来,一部分的李安就是那个寻找解脱,寻求信仰的少年派,在他的奇幻电影漂流之旅中,想找一个更“简单”,更“理想”,更“舒服”的世界,去得到他想要的自由;但另一部分的
李安却脚踏实地,对现实感觉敏感,甚至有时异常压抑。两种李安徜徉在东西方的哲学中,有着一颗淡定,温润的璞玉之心,也有着激烈、怀疑的锋芒。有的导演可能喜欢给电影以光明的尾巴来予以观众慰藉,而有的导演将现实的黑暗扩大给观众看,但求真实的残酷。李安不是这二者之一。所以,也许一些观众能选得出自己更喜欢或者相信哪一个版本的漂流故事,但对于李安来说,可能无法给予取舍,也难以分割清楚。
李安就是Pi ,电影就是他的漂流。我想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吧。
影评人/不熊不猫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
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
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
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
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
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
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
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
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影评知识
在李安自传《十年一觉电影梦》前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李安这个人,就像一块玉,它外表光滑温润,但材质坚硬”。的确,从最初作品《推手》中柔韧有余地游走中西,到《卧虎藏龙》中诗意惆怅地傲行江湖,到《色戒》中大胆游走于禁忌边缘,再到如今《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亦真亦幻的海上历险,李安的电影都有一个貌似温柔的样子,但是骨子里却锋利无比。 对于《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这部电影,李安说,他不希望大家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只注意到美丽的画面,奇妙的3D 特效和演员的演技,他只希望大家看完后能由衷地发出“wow ”的感叹。诚然,李安做到了这一点。几乎每个人看完这一个奇幻又开放的故事,胸中都有感慨无数,却又不知从何处诉说起。有人感慨人性复杂,说老虎是自然,是少年的兽性,亦或是与神性相对立的丑恶的人性;有人说故事是关于信仰与理性,你可以选择去相信绚烂的上帝的故事,也可以选择直面一个残酷的血淋淋的人类现实;有人有感于那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名句,也有人为那句“人生最痛心的,就是没有好好告别”感伤落泪。不论每个人的观影感触有多不同,无可否认的是,李安成功地把一个如此宏大、符号丰富、寓意深远的故事,与精美的影像技术融合,做出了一部精彩的、“感性”的电影。 当然,把这个故事的精彩完全归功于李安,当然有失公允,因为原著作者兼编剧扬〃马特尔其实贡献了整个故事的血肉, 李安的影片对于原书的结构情节也并没有大幅度的修改。在这本拿了2002布克奖的书里,马特尔作为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在情节中埋藏了大量的象征、哲理与丝丝缕缕的线索,连他自己都原本以为这是无法拍成电影的一本书。但是,电影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此:那些原本抽象的信息、画面甚至情绪,在一个宛若
有“魔术手”的导演那里,都能被具化为一幅幅真实的、梦幻的图景。而且,幸运的是,这个故事交给了李安–李安是一个能赋予它比画面更多的人。
大海:让人窒息还是歌颂
李安善用特效,但不会止步于特效。但不得不提的是,这是一部用3D 效果,让海洋的感觉最为立体化的一部影片。阅读读书中的描写时,虽然想象力得以驰骋,但这种在浩瀚海洋中间无力漂泊的感觉,仅仅靠现实经验所堆砌交错形成的构想能力,很难至深至切地体会。影片中的大海,让我回忆起大学时跑去科技馆参观的“人与宇宙”4D 展览的感觉:当看到地球在一条闪亮的银河中变成一丢丢大的小钢珠子,然后又消失不见的瞬间,那无可抗拒的渺小感与未知感,会让人忽略了眼前的现实烦恼,开始思考一些本源的问题。
Pi 所乘的船虽然小,但在船沉那一刻,浪花扑打而来,他随夜晚黑色的海水起伏波动,这种扑面而来的窒息感,并不比《泰坦尼克》要逊色。一瞬间,观众已经被带入另一个世界,里面有自然的惊奇与残忍,也有人的挣扎与坚持。在拍摄大海场景时,李安似乎特别注重让观者身临其境、置身其中的感觉。很多时候,镜头被转向少年身后,让人感觉似乎自己就在狭小的救生船里,与他一起眼见运货船无可挽回地被暴风撕扯、沉没,自己却随着海浪在救生船上起伏翻转,几近湮没。时而,镜头又被置入深海中,观众似乎变成了水中的鱼抑或海龟,目睹少年被大海完全吞噬,又拼尽全力游出水面。时而,镜头直对少年,让人真切看到他眼中的绝望与恐慌。一段沉船镜头下来,让人感觉有点晕海,但更有宛如噩梦醒来的感觉。
沉船后的场面调度,虽然元素固定,但是却被玩出了花样,丝毫不显乏味。比如,大海的颜色和“心情”,帮助电影记录了时
间的推移与人物的心境。夕阳下大海是橙色的,如明镜般平静;风暴里,大海是灰色的,似乎愤怒难抑;夜晚的水母群中,大海是莹蓝的,奇妙如魔术,鲸鱼一跃而起,晶莹四溅,那种美感让人联想到《阿凡达》潘多拉森林里的许愿树,也难怪这些似梦似幻的画面截图被转载在各大媒体上,称本片是第二个《阿凡达》。李安也在海面的设计上下了功夫,修了一个亚洲最大的造浪池,安装精心设计的消浪板,都是为了做出最真实的海浪效果。
书中并无过多笔墨描绘大海,但是“一图胜千言”,从文字走到画面,电影每一个场景能传递的信息就变得更为丰富了,而李安也拿捏得很好。发行商以美轮美奂的画面效果作为卖点无可厚非,但是李安怎会止步于这些精美的画面?
吃肉的厨子和吃素的水手
其实除了画面,故事结构也进行了微调。在第二个故事被少年三言两语述说出之后,影片之前的各种唯美的自然之赞歌的画面也陡然有了厚度——是否现实果真如少年描述地如此唯美;又或者,在这大自然的幕布前,一个残忍血腥,难以直视,却又合情合理的故事真实地发生了?观众这时会自然地回忆起船上餐厅那因素食、肉食而起的短暂争执。那场戏里,第二个故事的主角都在:因厨子不尊重Pi 的爸爸妈妈食素的习惯,声称牛羊都是吃草长大,要吃素只能吃牛羊,二者之前起了激烈的冲突。后来,一个食素的佛教水手走过来安慰说,在海上肉汤不算肉,他也吃肉汤。
法国国宝演员杰拉尔〃德帕迪约 出演的厨子时间不足两分钟,台湾小生王柏杰饰演的信佛教的水手台词不出两句,但是他们在影片中的重要性,和“实际出演”的戏份却远不止这些。第二个故事一出世,他们已经在观众心目中被对号入座了,一场
关于水手,厨子,Pi 和Pi 妈的血腥杀戮在观者心中上演,其惨烈程度不亚于直白的画面。
原书中并没有上船后的人物介绍,也对于食物的讨论这一段。书中,太平洋上的故事是从沉船开始写起的,而厨子是在漂流的后半段出现的:那时Pi 的眼睛因为流脓而瞎了,另一只救生船上的厨子与他奇迹般地相遇在了海中央。在厨子与Pi 讨论了将近三页纸的法国美食之后,他暴露了自己的目的,爬上船要吃了Pi 以求生。当然,结局也是一样:理查德帕克把他干掉了,消化了他的血肉。
这个原版的故事当然也引人入胜,但是李安的设计却更胜一筹,尤其是作为电影的叙事。首先,故事的脉络和人物关系在故事展开之前就已经捋顺了:人的故事和动物的故事也不再混杂在一起。在动物的故事开始的时候,之前所讲人的故事也可以继续亦真亦假,虚实难辨地进行下去。李安在影片特辑中也介绍说,当时选法国厨子的演员,就是想要找一个能让大家一眼就记住,并且印象深刻的。自然,在这方面演技派杰拉尔〃德帕迪约当仁不让。其次,船上所演绎的矛盾,并非单单一个食素的印度家庭和一个脾气暴躁不懂尊重的法国厨子的矛盾。其实这是一个十分精巧的“预言故事”,被匠心独具地安插在了海上风暴来临,漂流开始之前。吃素的家庭,吃荤的厨子,尤其是在海上“被迫”吃荤的水手,似乎都对情节有预示性。假如依厨子的逻辑,吃食草的牛羊也就等同于食素,那么吃掉食荤的人类也不过还是食荤而已,同类相残在他眼中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假如一个有信仰的佛教主义者,如水手,会在大海的环境下迫不得已将肉汤视为素菜,那么在生死关头,食素的Pi 也能吃肉、甚至人肉以求维系生命这一事件也就合理合据。 这种深层次的前后呼应,可谓是一次很成功的改编。
人形的岛屿与少女的舞蹈
书中的Pi 并没有女朋友。李安的Pi 有。书中的岛屿没有具体的样子。李安的岛有。
电影里,Pi 在成年之后遇到了少女Anandi , 由于为之所深深吸引,他在街上一路尾随,被发现后随即在她面前学了舞蹈中的一个动作,双手张开靠拢举向前方,并询问这个动作的含义。Anandi 告诉他,那代表着盛开在森里深处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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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难后漂流时,Pi 遇到了一个热带岛屿,在这里的丛林深处,Pi 也找到了“莲花”,只不过剥开一层层的花瓣,里面包着人的牙齿。这给Pi 带来了危险的讯号,让他确认这是一座食人的岛屿。此处,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讯号,那就是岛屿的形状被李安有意设计成了一个平躺的少女的样子。最后,Pi 在离开时,他把Anandi 留给他的信物系在了树枝上,似在表达留恋感激,也有物归原主的意味。
在扬〃马特尔的书中,除了Pi 的妈妈,其实并无其他重要女性角色的存在,显然李安认为这样的一个不以母性形象出现的少女角色十分必要。除去商业上面的考虑,李安所设计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着青春荷尔蒙的噱头。在一个本就充满了模棱两可的象征的故事里,他大胆地安插了这样一个短暂的爱情故事,和一个隐晦而又含义丰富的象征,真的让人思绪缭绕。如果海上的故事都被还原为真实残忍的版本:虎是Pi 的兽性,是那个隐藏在理性和神性束缚下的自我,那么这个岛屿可能也只是某种虚幻又神秘的存在。细细想来,这里的少女,或者岛屿,跟《卧虎藏龙》里章子怡饰演的玉娇龙似乎倒有些许联系。在李安自传中,他写道:“对我来说,玉娇龙这个角色,她是一个谜,不是为了让人了解的,而是为了让人迷惑而设的一个陷阱。他是我对年轻女性不了解的一种幻想,本身就是个疑题,会吸引
人投入。”
所以,从这大胆个角度,以“性”或者“女人”来比喻这座岛的话,那么李安过去电影中女性的神秘与矛盾,在这座岛上以一个内敛的寓言表现了出来。小岛以肥美的植物滋养了Pi ,却在黑夜要取他性命,Anandi 似乎化作岛的样子引了Pi 过去,但她的爱却化作莲花,让Pi 离开,告别,前行 。这一切都显得矛盾,但又神秘,让人不易参透,就好似《卧虎藏龙》的玉娇龙,永远都是一个谜题。
结语:对于李安,电影就是一场漂流
把书和电影放在一起比较,是为了能更清晰地看懂电影,也为了更明白地读懂李安。这部电影在李安的构想里,是要颠覆大家对电影的看法的。刚开始我一直怀疑,到底怎么叫颠覆?是更逼真的3D , 还是非主流的叙事呢?
其实都不是。李安自传里的一段对于拍电影的描述大概可以给予一些启示:“我总觉得,每当清醒时,我们的意识管制着潜意识。意识仅浮游于思绪的表层,潜意识则在底层波涛汹涌,是我无法明讲的主流,只有在梦境或如梦幻的电影里,自己去找寻解脱的出口。在电影世界里,我们的潜意识得以自由驰骋,我们的意志可以获得满足,它吸引我不顾一切的前去,尽情的按照我的想像去建构一个理想世界。它是一个封闭的时空,它的时代、环境、运作及因果关系都是我们设计安排出来的,它比人生简单、比人生理想,它的魅力也在于此,它是很舒服的。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大家喜欢拍电影,或花钱买票关到一间黑屋子里去跟一群人看电影的原因。”
这样看来,一部分的李安就是那个寻找解脱,寻求信仰的少年派,在他的奇幻电影漂流之旅中,想找一个更“简单”,更“理想”,更“舒服”的世界,去得到他想要的自由;但另一部分的
李安却脚踏实地,对现实感觉敏感,甚至有时异常压抑。两种李安徜徉在东西方的哲学中,有着一颗淡定,温润的璞玉之心,也有着激烈、怀疑的锋芒。有的导演可能喜欢给电影以光明的尾巴来予以观众慰藉,而有的导演将现实的黑暗扩大给观众看,但求真实的残酷。李安不是这二者之一。所以,也许一些观众能选得出自己更喜欢或者相信哪一个版本的漂流故事,但对于李安来说,可能无法给予取舍,也难以分割清楚。
李安就是Pi ,电影就是他的漂流。我想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吧。
影评人/不熊不猫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
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
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
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
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
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
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
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
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