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作文8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品味时尚(教师随笔一)作文11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

蚂蚁在夏天就储备粮食,为的是冬天有吃有喝;大雁在秋天就飞向南方,为的是过冬温暖。桃李在春天就鲜花怒放,为的是秋天硕果累累;大树在冬天就落光叶子,为的是来年枝繁叶茂。如此说来,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它们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生物如此,人当更之;品味时尚,当更不会例外。

面对时尚,首先要进行品味。而品味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比较,判断它的好坏;通过对比,鉴别它的美丑。也就是说,与过去比较,品味时尚的好不好;与他物对比,品味时尚的美不美。然后,分辨出谁好谁坏,鉴定出谁美谁丑。比如叔叔阿姨头,一时间流行于大江南北。如此时尚,是好是坏?是美是丑?为了鉴别它的是非,必须进行品味。而一经品味,就能获得对它的鉴别:只有一些青年人认为它是好的,觉得它是美的;对它报之以热情,并付之于行动。而中老年人却以为它是坏的,感觉它是丑的;对它非但不去模仿,反而嗤之以鼻。虽然结论不同,行动有异,但他们为了鉴别,都进行了品味。

说一千,道一万,品味时尚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享受时尚。如果不是为了享受时尚,那似乎就没有必要去进行品味。因为享受时尚,不光可以使自己获得快感,振奋精神;而且还可以让自己心情愉快,身心健康。特别是当你苦恼时,它还可以帮你解除苦闷,去除烦恼。譬如说玩玩电脑游戏,就是一种时尚。如今,在城市里,无论男女,无论老少,都会玩电脑游戏。为了享受这种时尚,就必须进行品味:玩玩电脑游戏,能自娱自乐,让人活跃身心,获得幸福;闲暇之余,适当玩玩,的确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幸福。但是,一定要玩在闲暇,玩得有度;否则,就毫无享受可言,绝无幸福可说。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好女嫁好男。同理,好时尚也要精心装扮,雅时尚也要巧妙打扮。所以,某种时尚一经认同,被看作是美好的;人们就会进一步地去装扮它,让它完美无缺。某一时尚一经认可,被看作是高雅的;大家就会进一层地去打扮它,让它完善无憾。譬如西装,一经国人认可,便流行开来。为了美化时尚,人们总要反复琢磨:如何装扮,使之更加美丽;怎样打扮,使之更加高雅。而琢磨之后,人们总要想方设法,用高档衬衫与之相配,用高级领带与之相谐,用漂亮脸蛋与之相悦,用铮亮皮鞋与之相合。如此,穿起西装来,就更加精神,越发气派。进而,美化了时尚,加速了流行。

很显然,就目的而言,鉴别时尚是最最基本的,享受时尚是最最根本的;美化时尚是最为关键的,创造时尚是最为重要的。而倡导时尚是最最伟大的,引领时尚是最最崇高的。因此,刻意追求的,应是美化时尚与创造时尚;不懈奋斗的,当是倡导时尚与引领时尚。如果能刻意追求,那就一定能使时尚更加美好;如果能不懈奋斗,那就一定能使时尚更加高雅。

品味时尚

蚂蚁在夏天就储备粮食,为的是冬天有吃有喝;大雁在秋天就飞向南方,为的是过冬温暖。桃李在春天就鲜花怒放,为的是秋天硕果累累;大树在冬天就落光叶子,为的是来年枝繁叶茂。如此说来,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它们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生物如此,人当更之;品味时尚,当更不会例外。

面对时尚,首先要进行品味。而品味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比较,判断它的好坏;通过对比,鉴别它的美丑。也就是说,与过去比较,品味时尚的好不好;与他物对比,品味时尚的美不美。然后,分辨出谁好谁坏,鉴定出谁美谁丑。比如叔叔阿姨头,一时间流行于大江南北。如此时尚,是好是坏?是美是丑?为了鉴别它的是非,必须进行品味。而一经品味,就能获得对它的鉴别:只有一些青年人认为它是好的,觉得它是美的;对它报之以热情,并付之于行动。而中老年人却以为它是坏的,感觉它是丑的;对它非但不去模仿,反而嗤之以鼻。虽然结论不同,行动有异,但他们为了鉴别,都进行了品味。

说一千,道一万,品味时尚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享受时尚。如果不是为了享受时尚,那似乎就没有必要去进行品味。因为享受时尚,不光可以使自己获得快感,振奋精神;而且还可以让自己心情愉快,身心健康。特别是当你苦恼时,它还可以帮你解除苦闷,去除烦恼。譬如说玩玩电脑游戏,就是一种时尚。如今,在城市里,无论男女,无论老少,都会玩电脑游戏。为了享受这种时尚,就必须进行品味:玩玩电脑游戏,能自娱自乐,让人活跃身心,获得幸福;闲暇之余,适当玩玩,的确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幸福。但是,一定要玩在闲暇,玩得有度;否则,就毫无享受可言,绝无幸福可说。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好女嫁好男。同理,好时尚也要精心装扮,雅时尚也要巧妙打扮。所以,某种时尚一经认同,被看作是美好的;人们就会进一步地去装扮它,让它完美无缺。某一时尚一经认可,被看作是高雅的;大家就会进一层地去打扮它,让它完善无憾。譬如西装,一经国人认可,便流行开来。为了美化时尚,人们总要反复琢磨:如何装扮,使之更加美丽;怎样打扮,使之更加高雅。而琢磨之后,人们总要想方设法,用高档衬衫与之相配,用高级领带与之相谐,用漂亮脸蛋与之相悦,用铮亮皮鞋与之相合。如此,穿起西装来,就更加精神,越发气派。进而,美化了时尚,加速了流行。

很显然,就目的而言,鉴别时尚是最最基本的,享受时尚是最最根本的;美化时尚是最为关键的,创造时尚是最为重要的。而倡导时尚是最最伟大的,引领时尚是最最崇高的。因此,刻意追求的,应是美化时尚与创造时尚;不懈奋斗的,当是倡导时尚与引领时尚。如果能刻意追求,那就一定能使时尚更加美好;如果能不懈奋斗,那就一定能使时尚更加高雅。

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作文1200字

高中作文

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

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

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作文1100字

高中作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五:《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例文作文56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例文

1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3品味时尚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 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点评]这是一篇值得细细品味的文章。全篇紧扣时尚在新旧冲突中的变化展开,旁征博引,分析丝丝入扣,语言简洁流畅,体现出作者较深的阅读积累和概括能力。而“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的观点,可谓一语中的,引人深思。

4 品味时尚

金色的夕阳洒下温柔的余晖,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们学生的脸上,结束了一天辛劳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于是我们打开电脑,登录到博客上,进入这精神的小窝,这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时尚。

我有两座小窝,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乐的,总喜欢静静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细细地品味着,其间流逸着淡淡的欣喜与惬意。

以文会友,这是我们的时尚。于是便喜欢同年龄稍长的朋友一起品读着各自的文字,表达一些赞许,交流一点意见与心得。

我们不期许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广泛地关注,不奢求做一回隐没的平民作家,只简单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别人同感的回应,几许认真与真诚的品读。

静心而坐,细细地品味着别人诗一般的文字,闭目冥想,遐思着那字里行间所流淌的诗情画意,如天空一样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轻轻地咀嚼,益发地散射出一种甘甜的醇香,有一丝像清泉,又有一点像淡酒,一丝丝、一抹抹地扑面而来,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风,浅浅的酥醉,恍入一场恬淡的轻梦,其间纷纷扬扬地洒下雪一样的樱花,不禁已彻底地醉了。

我们便愿意如此,简单地品味着别人博客中简单的几行文字,在这种时尚中,轻轻荡涤去心灵的尘垢。 以乐动人,用怡情的纯音乐湿润每一位来访者的心。或是闲庭信步,邂逅一段空灵的仙乐。

音乐同文字一样,亦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在清清浅浅的几个乐符间早已将人吸引过来,要去全心地回味,释去满身的烦忧与喧嚣。

宁心而听,舒缓地将整个身躯都搁下,将整颗心都彻底地放松,徜徉于一片幽静的夜色中。仿佛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风,面前是无垠的稻田,墨绿而深沉,安详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风一吹过,便飘漾起阵阵沙沙的响声。有一轮明月朦胧地隐在团团的柔云中,泻下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一片松林中,便萦绕起股股浅吟的松涛。那古筝清越而悠扬的弦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韵都在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籁一样扩散开来。

这亦是一种时尚,令人在一种纯粹中得到精神的升华,滑下两行晶莹的清泪。

夜色已深沉,万籁已俱寂。我们博客一族便在这一种穿梭的相遇与交流中安抚着劳顿的心,在这一种时尚中感受着天空飘下的一阵微雨,品味着一种意犹未尽的隽永。

这一切都在这时尚的品味之中。

[点评]两个精神的“小窝”,一种优雅的宁静,以抒情笔触,写隽永感悟,妙哉!

5 品味时尚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

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点评]本文紧扣题旨,围绕时尚要素,展示了良好的议论品质。文章开宗明义,扣“时”析“尚”,立意显豁。临“时”一转,直击“时尚”短命之因,议论精当。通篇语言平实如话,转承自如。字里行间善于化用,平易中显示出较为丰厚的积累。 6《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品味时尚》例文

1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3品味时尚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 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点评]这是一篇值得细细品味的文章。全篇紧扣时尚在新旧冲突中的变化展开,旁征博引,分析丝丝入扣,语言简洁流畅,体现出作者较深的阅读积累和概括能力。而“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的观点,可谓一语中的,引人深思。

4 品味时尚

金色的夕阳洒下温柔的余晖,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们学生的脸上,结束了一天辛劳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于是我们打开电脑,登录到博客上,进入这精神的小窝,这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时尚。

我有两座小窝,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乐的,总喜欢静静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细细地品味着,其间流逸着淡淡的欣喜与惬意。

以文会友,这是我们的时尚。于是便喜欢同年龄稍长的朋友一起品读着各自的文字,表达一些赞许,交流一点意见与心得。

我们不期许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广泛地关注,不奢求做一回隐没的平民作家,只简单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别人同感的回应,几许认真与真诚的品读。

静心而坐,细细地品味着别人诗一般的文字,闭目冥想,遐思着那字里行间所流淌的诗情画意,如天空一样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轻轻地咀嚼,益发地散射出一种甘甜的醇香,有一丝像清泉,又有一点像淡酒,一丝丝、一抹抹地扑面而来,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风,浅浅的酥醉,恍入一场恬淡的轻梦,其间纷纷扬扬地洒下雪一样的樱花,不禁已彻底地醉了。

我们便愿意如此,简单地品味着别人博客中简单的几行文字,在这种时尚中,轻轻荡涤去心灵的尘垢。 以乐动人,用怡情的纯音乐湿润每一位来访者的心。或是闲庭信步,邂逅一段空灵的仙乐。

音乐同文字一样,亦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在清清浅浅的几个乐符间早已将人吸引过来,要去全心地回味,释去满身的烦忧与喧嚣。

宁心而听,舒缓地将整个身躯都搁下,将整颗心都彻底地放松,徜徉于一片幽静的夜色中。仿佛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风,面前是无垠的稻田,墨绿而深沉,安详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风一吹过,便飘漾起阵阵沙沙的响声。有一轮明月朦胧地隐在团团的柔云中,泻下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一片松林中,便萦绕起股股浅吟的松涛。那古筝清越而悠扬的弦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韵都在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籁一样扩散开来。

这亦是一种时尚,令人在一种纯粹中得到精神的升华,滑下两行晶莹的清泪。

夜色已深沉,万籁已俱寂。我们博客一族便在这一种穿梭的相遇与交流中安抚着劳顿的心,在这一种时尚中感受着天空飘下的一阵微雨,品味着一种意犹未尽的隽永。

这一切都在这时尚的品味之中。

[点评]两个精神的“小窝”,一种优雅的宁静,以抒情笔触,写隽永感悟,妙哉!

5 品味时尚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

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点评]本文紧扣题旨,围绕时尚要素,展示了良好的议论品质。文章开宗明义,扣“时”析“尚”,立意显豁。临“时”一转,直击“时尚”短命之因,议论精当。通篇语言平实如话,转承自如。字里行间善于化用,平易中显示出较为丰厚的积累。 6《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品味时尚作文900字

高中作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九:《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九:《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品味时尚作文1100字

高中作文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作文1100字

高中作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二:《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二:《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品味时尚作文5000字

初一作文

试题回放】

(2009年高考题江苏卷)“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文题分析】

(一)命题立意 虽然就“品味时尚”而言,存在着考生因生活环境不同而造成的感受及认识差别,似有一定的公平性问题,但命题者的着眼点显然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人生,并寄希望于学生写出一点思想和境界来,体现了高考文命题的一贯特点。该文题的最大亮点就是安守本真、不追时尚,稳中求新。“稳”在

题型,不为新而新,不增加考生审题的难度;“新”在落点,引导考生体味和反思自身或同龄人的“时尚”追求,学生容易入题。

(二)审题分析 该文题发挥的余地和空间较大。考生首先关注的一般是“时尚”一词,会联想到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摹仿与流传。但与“时尚”相搭配的动词“品味”一词更值得重视,考生也很容易能看出是“仔细体会、玩味”的意思。经此分析,文题完全可以被诠释为体味时尚或评价时尚。当然,如果考生认真审题,又会发现09年江苏卷作文的材料在某种程度对我们的立意提供一定的引导,“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这句话暗示意味明显,引导考生深刻地体味和感悟,所以,立意显然不能停留在时尚的不同形态或个人时尚的阶段性

【写作指导】

该题可根据具体的立意选择自己易于把握的文体。若写记叙文,可以考虑将抽象的“时尚”具体化,以对一种时尚真实体验过程的记述来具体表现对时尚的体味,要突出“过程”,特别是这一过程中体验者的心理;若写议论文,观点要明确,要安排好论述层次,要适度地体现材料的导向。

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既然是“品味”,就要品出些或酸或甜或苦或辣的某种味道,不能东拉西扯地泛泛记叙自己生命中某些时段的不同的品味时尚,那是没有价值或意义的。其次,写记叙文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换句话说,本题目写记叙文时的笔墨重心与“时尚”为何物关系不大,关键是要详细写出具体品味的故事情节。

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尽量不要模棱两可,认为“有好有坏”的观点貌似全面,实则在行文中极难自圆其说,到头来两面都没有论证透彻,反不如“剑走偏锋”,抓住一面进行深入讨论。其次,

写议论文还要注意论证的着力点要准确到位,不能忽东忽西。此题在论证角度上有许多突破口。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指导(如精准的眼光、批判的意识、审美的胸襟等) ;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如时尚的高低雅俗、时尚的文化内涵、时尚的人文魅力等) 。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如与时俱进的心态、力争上游的抱负、朝气蓬勃的气度等) 。

【高分策略】

无论是记叙文还是议论文,要想脱颖而出,必须在“时尚”的选择、体味上不落窠臼,甚至要“反时尚”;要体现出自己一定的思想和境界,文有境界自成高格。要深入地剖析问题,敢于亮出自己的取向和追求,不人云亦云,流于浅薄;要有化虚为实的意识,力戒泛泛而论,要将抽象的“时尚”具体化。具体技法上,表达不能太含蓄,要适当“直白”一点;收尾要讲究,段落不要太

多;语言风格要明朗一点,但要有几句深刻的话。

【误区警示】

*高考作文不能文意隐晦,防止老师“看走眼”;

*体味和认识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也不能随心所欲,使文章缺乏信服度或不周全。 *一定要有明确的文体意识,无论记叙还是议论都要体现文体特征。

【它山之石】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

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

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高考佳作】

1. 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

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

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试题回放】

(2009年高考题江苏卷)“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文题分析】

(一)命题立意 虽然就“品味时尚”而言,存在着考生因生活环境不同而造成的感受及认识差别,似有一定的公平性问题,但命题者的着眼点显然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人生,并寄希望于学生写出一点思想和境界来,体现了高考文命题的一贯特点。该文题的最大亮点就是安守本真、不追时尚,稳中求新。“稳”在

题型,不为新而新,不增加考生审题的难度;“新”在落点,引导考生体味和反思自身或同龄人的“时尚”追求,学生容易入题。

(二)审题分析 该文题发挥的余地和空间较大。考生首先关注的一般是“时尚”一词,会联想到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摹仿与流传。但与“时尚”相搭配的动词“品味”一词更值得重视,考生也很容易能看出是“仔细体会、玩味”的意思。经此分析,文题完全可以被诠释为体味时尚或评价时尚。当然,如果考生认真审题,又会发现09年江苏卷作文的材料在某种程度对我们的立意提供一定的引导,“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这句话暗示意味明显,引导考生深刻地体味和感悟,所以,立意显然不能停留在时尚的不同形态或个人时尚的阶段性

【写作指导】

该题可根据具体的立意选择自己易于把握的文体。若写记叙文,可以考虑将抽象的“时尚”具体化,以对一种时尚真实体验过程的记述来具体表现对时尚的体味,要突出“过程”,特别是这一过程中体验者的心理;若写议论文,观点要明确,要安排好论述层次,要适度地体现材料的导向。

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既然是“品味”,就要品出些或酸或甜或苦或辣的某种味道,不能东拉西扯地泛泛记叙自己生命中某些时段的不同的品味时尚,那是没有价值或意义的。其次,写记叙文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换句话说,本题目写记叙文时的笔墨重心与“时尚”为何物关系不大,关键是要详细写出具体品味的故事情节。

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尽量不要模棱两可,认为“有好有坏”的观点貌似全面,实则在行文中极难自圆其说,到头来两面都没有论证透彻,反不如“剑走偏锋”,抓住一面进行深入讨论。其次,

写议论文还要注意论证的着力点要准确到位,不能忽东忽西。此题在论证角度上有许多突破口。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指导(如精准的眼光、批判的意识、审美的胸襟等) ;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如时尚的高低雅俗、时尚的文化内涵、时尚的人文魅力等) 。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如与时俱进的心态、力争上游的抱负、朝气蓬勃的气度等) 。

【高分策略】

无论是记叙文还是议论文,要想脱颖而出,必须在“时尚”的选择、体味上不落窠臼,甚至要“反时尚”;要体现出自己一定的思想和境界,文有境界自成高格。要深入地剖析问题,敢于亮出自己的取向和追求,不人云亦云,流于浅薄;要有化虚为实的意识,力戒泛泛而论,要将抽象的“时尚”具体化。具体技法上,表达不能太含蓄,要适当“直白”一点;收尾要讲究,段落不要太

多;语言风格要明朗一点,但要有几句深刻的话。

【误区警示】

*高考作文不能文意隐晦,防止老师“看走眼”;

*体味和认识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也不能随心所欲,使文章缺乏信服度或不周全。 *一定要有明确的文体意识,无论记叙还是议论都要体现文体特征。

【它山之石】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

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

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高考佳作】

1. 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

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

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2009江苏高考作文品味时尚满分作文作文8500字

初二作文

、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

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2、品味时尚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 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简评〕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错杂纷乱中凸显“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杂的“时尚”评点中,以“时”考“尚”,足见作者之立意

3、品味时尚

--白雪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简评〕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作者把“品味”时尚品出的苦涩诗意地表述为“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一种颇具忧患意识的人文情怀,洋溢在文字间。

4、品味时尚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妈妈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简评〕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

5、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

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6、品味时尚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

7、品味时尚 _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8、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

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9、品位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

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2、品味时尚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 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简评〕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错杂纷乱中凸显“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杂的“时尚”评点中,以“时”考“尚”,足见作者之立意

3、品味时尚

--白雪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简评〕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作者把“品味”时尚品出的苦涩诗意地表述为“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一种颇具忧患意识的人文情怀,洋溢在文字间。

4、品味时尚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妈妈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简评〕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

5、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

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6、品味时尚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

7、品味时尚 _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8、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

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9、品位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初一作文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品味时尚作文800字

高中作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一:《品味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之一:《品味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品味时尚作文900字

高中作文

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品味时尚作文900字

高中作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 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 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打印我出的作文例文作文6700字

初二作文

1 (第17次作文)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陈列。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的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审题分析】此题与2007年的“怀想天空”同为动宾式短语结构,“怀想天空”在写作时不仅要写出哪一种“天空”,还要侧重于“怀想”;“品味时尚”则要求考生不仅仅是写到时尚,还必须兼顾“品味”。考生在审题时要注意“咬文嚼字”,以免偏离题意。第一,是“品味”而不是“品位”,“品味”作动词讲的意思是仔细体会、玩味,而“品位”的通用意义为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考生完全可以写“有品位”的时尚,但如果没有写出“品味”则有些偏题;第二,是“时尚”而不是“时髦”,“时尚”的含义是当时的或者时兴的风尚;“时髦”的意思是形容人的装饰衣着或其他事物新颖入时。比较“时尚”与“时髦”不难发现,前者比后者的外延要广阔得多,举凡物质、精神等方面,都可以纳入“时尚”的品味视野。

【写作指导】从文体上看,此题记叙文或议论文都可以写,但是想写好都不容易。一般来说,写记叙文在内容选材上容易撞车,而写议论文又容易流于固定的结构套路。

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既然是“品味”,就要品出些或酸或甜或苦或辣的某种味道,不能东拉西扯地泛泛记叙自己生命中某些时段的不同的品味时尚,那是没有价值或意义的。其次,写记叙文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换句话说,本题目写记叙文时的笔墨重心与“时尚”为何物关系不大,关键是要详细写出具体品味的故事情节。

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尽量不要模棱两可,认为“有好有坏”的观点貌似全面,实则在行文中极难自圆其说,到头来两面都没有论证透彻,反不如“剑走偏锋”,抓住一面进行深入讨论。其次,写议论文还要注意论证的着力点要准确到位,不能忽东忽西。此题在论证角度上有许多突破口。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指导(如精准的眼光、批判

2 的意识、审美的胸襟等);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如时尚的高低雅俗、时尚的文化内涵、时尚的人文魅力等)。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如与时俱进的心态、力争上游的抱负、朝气蓬勃的气度等)。

【高分策略】写记叙文,要注意对文章主题意义的发掘,注意对叙事文采的提升,注意选材要相对集中并且与众不同(一般写精神上的时尚如‘怀旧’、‘非主流’等不容易撞车)。写议论文要注意不盲目套用“三段论”等固定结构模式,注意观点的鲜明和论证的透彻,注意论证的方法要灵活多变,语言要简洁明快而不失睿智。

【误区警示】要有“三意识”:一,谨慎的审题意识,不要偏离题意;二,鲜明的文体意识,记叙文就是记叙文,议论文就是议论文,不能文体不清;三,集中的行文意识。记叙不能东拉西扯,议论不能面面俱到。

范文一

品味时尚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 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

3 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范文二

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

4 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5 (第18次作文)

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

还有人说……

请以“人与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定立意。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800字。

[写作导引]“人与路”是一个思辩性话题,思维的第一步是要搞清楚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话题材料中列举了三段“启发语”:“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还有人说……”前两段,聚焦于“创新”,符合当今社会的取向;第三段,让学生有更多的想象空间,去抒写自家之言。

抓住第一条启发语,学生可以谈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可以谈筚路蓝缕,以开荒荆;可以谈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

抓住第二条启发语,考生可以谈人不应当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亦步亦趋、盲目模仿;而应该开拓创新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下去,人与路的关系还有另外几个“版本”。

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少了,也还是没路。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少了,也便没了路。这两个推理让人联想到中国的一句古话:“众人拾柴火焰高。”一般说来伟大的道路大都需要人的合力开拓,单打独斗力量毕竟有限,时代的发展要求人与人之间学会通力合作,使路越走越宽,路上的人越来越多。 当然,路可以坐实理解,也可以拟虚想象。坐实理解,即从路的本意探讨人与路的关系。如有鉴于行人缺乏交通规则意识,可以谈“人应该怎样走路”;如有感于先进国家或城市井然有序的道路交通,可以谈“人应该如何管路”;如果谈“人造路”,则可以或侧重科学规划或落墨于奋力拼搏的精神或着眼于探究腐败的成因等等。

拟虚想象是抓住“路” 比喻义,运用发散性思维将“路”分解成奋斗路、求学路、成名路、人生路、富民路,强国路、爱心路、失败路、成功路等等。人如何开拓路,路上的风景、故事、得与失可以写,还可以谈谈“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路”、“人可以开辟自己的事业路”、“人改变自己的成功路”等等;或者

6 写“退路”和“出路”,提醒人们“人在得意时给自己退路,失意时给自己出路”;智慧的考生会发现 “人”与“路”有着惊人的相似点:比如路路相通才有活力,人与人沟通,才有生机。

总之,要写好“人与路”这个话题,考生必须“走得进来”,又要“跳得出去”。“走得进”就是要深刻理解提示语的含义是“人与路”的关系;“跳得出去”就是从更广阔的角度赋予“路”以象征意义和比喻色彩,这样,“人与路”就有了更深刻的内涵,写作思路就更容易打开。

范文一

人与路

我们可以不伟大,但我们庄严;我们可以不永恒,但我们真诚;我们可以不完美,但我们努力。

——毕淑敏

人总是那么奇怪:茫茫雪原上,留下坚定笔直道路的人总懊悔错过了沿途烂漫的风景,行色匆匆;一路弯弯曲曲赏尽风景,尝尽生活滋味的人又抱怨自己人生为何走得如此艰难,为何那句“两点间线段最短”的公理未渗透人心?奇怪的人们望着身后的那一串或直或曲,或深或浅的脚印而迷茫而思索。其实,无须懊悔,无须抱怨,抑或笔直而辉煌,抑或蜿蜒而惨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雪原上

留下与众不同的那份全属自己的道路,你就坐拥了人生的美丽。

还记得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写过他自己走过人生的一句贴心感受:“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尽吾志”即尽自己最大努力,则可以无悔矣。而“力足以至焉”而不至,就会同美国第39任总统吉米? 卡特一样为人嘲笑。1946年,年轻的吉米? 卡特从海军学院毕业后,遇到了当时的海军上将里? 科费将军,将军让他随便说几件自认为比较得意的事情。于是,踌躇满志的吉米? 卡特得意洋洋地谈起了自己的海军学院毕业的成绩:“在全校820名毕业生中,我名列第58名。”他满以为将军听了会夸奖他,孰料,将军没有,反而问道:“你为什么不是第一名,你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吗?”卡特满脸惊愕,继而,羞愧得脸红。后来,吉米? 卡特牢牢记住这句话,每走一步,每烙上一个生命脚印,他都问自己:“你尽自己

7 最大努力了吗?”正因为这样,他不再在乎脚印的直或弯、深或浅,只要每一个脚印里留着奋斗的力量,只要每一段人生路上都洒满了努力的汗水,只要蓦然回首人生的时候,能摸着自己均匀跳动的脉搏说一句“我努力了”,他就满足了。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迈步之前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要调整步伐,要追赶前列;走累了歇歇的工夫里,又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的那一串自己的脚印,与他人的一比,或许弯得人心颤,浅得人心酸。头脑不免闷热,眼前也甚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么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拾着破烂却能骄傲地说“劳动了就是美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夫妇,那么想想走过高考落榜阴影,尽全力办起芳香四溢的馨园主的孙长亮,那么静心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的佳句。 用真心演绎生活,尽全力走好每一步人生,那你的道路就是美的极致。

点评:“我们可以不完美,但我们努力”,文章用毕淑敏的话作题记,照应标题,统率全文,立论居高临下,极为深刻。正文部分,作者紧扣“人和路”的话题,列举“茫茫雪原上,留下坚定笔直道路的人”与“一路弯弯曲曲赏尽风景,尝尽生活滋味的人”的生活事例,得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留下与众不同的那份全属自己的道路,你就坐拥了人生的美丽”,引出观点,接着由面及点,以王安石与吉米? 卡特两个事例,一正一反,一古一今,一中一外支撑起全文的骨架,最后再由点及面,总结话题,内容充实。写作上,作者熟练运用比喻、拟人、对比、引用等修辞,叙述之中兼以形象的描写,血肉丰满,神定气足,很见作文功底。

范文二 人与路

世间的路千千万,你必须选择一条自己的路,并走上自己的道路

——题记

一只乌鸦向雄鹰学习捕捉绵羊,由于没有走上属于自己的路,终究丧失了生命。

一个人,只有走上自己的路,方可有所作为,成就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然而,一味的效仿别人,终究只能迷失自我,迷失自己的一切。

捧起“感动中国”人物奖杯时,洪占辉在用他的行动叩打这我们的心灵。

8 一夜间,华光满身的他,并没有迷失自我,没有迷失在镁光灯前,没有迷失自己的路。他依旧带着妹妹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面对大批的捐赠,他没有被金钱冲昏头脑,他依旧走在自己的路上。他凭借自己的力量,筹建起一个基金会,用这些钱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学生。

我们欣喜地看到,洪占辉没有在巨大的光环面前迷失自己的道路,而是坚定的走着自己的路。面对相机的频频闪烁,他没有迷失自己的道路。他坚守着自己,坚守着自己的道路,也正因为此,他在我们的视野里,走的更远更远。

自我定位,走上自己的路。

雅典归来,奥运军团成了全国人民的最爱,其中田亮和郭晶晶更是引人注目。 一时间,“亮晶晶”成了人尽皆知的组合。他们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举行的晚会上,常常在闪光灯前留下他们美丽的身影„„国家体育总局一再叫停,却收效甚微。

令人惋惜,田亮被发回到了陕西队„„

事件过后,我们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局?

各大媒体过分推崇是难辞其咎的,而他们个人呢?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下,他们一时间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自己的道路。他们过分的留恋于“花花世界”了,没有走上属于自己的道路。

自我定位,走上自己的路。

我们的古人曾要求我们向他人学习,但麻雀学习雄鹰捕捉绵羊绝非正途。 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不能过分的羡慕别人的一切,不能一味仿效别人的路,而要坚定自己,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唯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心中的理想,到达梦想的彼岸。

走上自己的路,成就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点评]:文章观点鲜明,论据确凿,分析入理,正反对比论证有较强的说服力。从结构上看,开合自如,首尾照应,结构严谨。是一篇较成功的作文。

1 (第17次作文)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陈列。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的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审题分析】此题与2007年的“怀想天空”同为动宾式短语结构,“怀想天空”在写作时不仅要写出哪一种“天空”,还要侧重于“怀想”;“品味时尚”则要求考生不仅仅是写到时尚,还必须兼顾“品味”。考生在审题时要注意“咬文嚼字”,以免偏离题意。第一,是“品味”而不是“品位”,“品味”作动词讲的意思是仔细体会、玩味,而“品位”的通用意义为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考生完全可以写“有品位”的时尚,但如果没有写出“品味”则有些偏题;第二,是“时尚”而不是“时髦”,“时尚”的含义是当时的或者时兴的风尚;“时髦”的意思是形容人的装饰衣着或其他事物新颖入时。比较“时尚”与“时髦”不难发现,前者比后者的外延要广阔得多,举凡物质、精神等方面,都可以纳入“时尚”的品味视野。

【写作指导】从文体上看,此题记叙文或议论文都可以写,但是想写好都不容易。一般来说,写记叙文在内容选材上容易撞车,而写议论文又容易流于固定的结构套路。

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既然是“品味”,就要品出些或酸或甜或苦或辣的某种味道,不能东拉西扯地泛泛记叙自己生命中某些时段的不同的品味时尚,那是没有价值或意义的。其次,写记叙文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换句话说,本题目写记叙文时的笔墨重心与“时尚”为何物关系不大,关键是要详细写出具体品味的故事情节。

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尽量不要模棱两可,认为“有好有坏”的观点貌似全面,实则在行文中极难自圆其说,到头来两面都没有论证透彻,反不如“剑走偏锋”,抓住一面进行深入讨论。其次,写议论文还要注意论证的着力点要准确到位,不能忽东忽西。此题在论证角度上有许多突破口。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指导(如精准的眼光、批判

2 的意识、审美的胸襟等);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如时尚的高低雅俗、时尚的文化内涵、时尚的人文魅力等)。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如与时俱进的心态、力争上游的抱负、朝气蓬勃的气度等)。

【高分策略】写记叙文,要注意对文章主题意义的发掘,注意对叙事文采的提升,注意选材要相对集中并且与众不同(一般写精神上的时尚如‘怀旧’、‘非主流’等不容易撞车)。写议论文要注意不盲目套用“三段论”等固定结构模式,注意观点的鲜明和论证的透彻,注意论证的方法要灵活多变,语言要简洁明快而不失睿智。

【误区警示】要有“三意识”:一,谨慎的审题意识,不要偏离题意;二,鲜明的文体意识,记叙文就是记叙文,议论文就是议论文,不能文体不清;三,集中的行文意识。记叙不能东拉西扯,议论不能面面俱到。

范文一

品味时尚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 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

3 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范文二

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

4 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 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5 (第18次作文)

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

还有人说……

请以“人与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定立意。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800字。

[写作导引]“人与路”是一个思辩性话题,思维的第一步是要搞清楚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话题材料中列举了三段“启发语”:“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还有人说……”前两段,聚焦于“创新”,符合当今社会的取向;第三段,让学生有更多的想象空间,去抒写自家之言。

抓住第一条启发语,学生可以谈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可以谈筚路蓝缕,以开荒荆;可以谈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

抓住第二条启发语,考生可以谈人不应当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亦步亦趋、盲目模仿;而应该开拓创新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下去,人与路的关系还有另外几个“版本”。

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少了,也还是没路。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少了,也便没了路。这两个推理让人联想到中国的一句古话:“众人拾柴火焰高。”一般说来伟大的道路大都需要人的合力开拓,单打独斗力量毕竟有限,时代的发展要求人与人之间学会通力合作,使路越走越宽,路上的人越来越多。 当然,路可以坐实理解,也可以拟虚想象。坐实理解,即从路的本意探讨人与路的关系。如有鉴于行人缺乏交通规则意识,可以谈“人应该怎样走路”;如有感于先进国家或城市井然有序的道路交通,可以谈“人应该如何管路”;如果谈“人造路”,则可以或侧重科学规划或落墨于奋力拼搏的精神或着眼于探究腐败的成因等等。

拟虚想象是抓住“路” 比喻义,运用发散性思维将“路”分解成奋斗路、求学路、成名路、人生路、富民路,强国路、爱心路、失败路、成功路等等。人如何开拓路,路上的风景、故事、得与失可以写,还可以谈谈“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路”、“人可以开辟自己的事业路”、“人改变自己的成功路”等等;或者

6 写“退路”和“出路”,提醒人们“人在得意时给自己退路,失意时给自己出路”;智慧的考生会发现 “人”与“路”有着惊人的相似点:比如路路相通才有活力,人与人沟通,才有生机。

总之,要写好“人与路”这个话题,考生必须“走得进来”,又要“跳得出去”。“走得进”就是要深刻理解提示语的含义是“人与路”的关系;“跳得出去”就是从更广阔的角度赋予“路”以象征意义和比喻色彩,这样,“人与路”就有了更深刻的内涵,写作思路就更容易打开。

范文一

人与路

我们可以不伟大,但我们庄严;我们可以不永恒,但我们真诚;我们可以不完美,但我们努力。

——毕淑敏

人总是那么奇怪:茫茫雪原上,留下坚定笔直道路的人总懊悔错过了沿途烂漫的风景,行色匆匆;一路弯弯曲曲赏尽风景,尝尽生活滋味的人又抱怨自己人生为何走得如此艰难,为何那句“两点间线段最短”的公理未渗透人心?奇怪的人们望着身后的那一串或直或曲,或深或浅的脚印而迷茫而思索。其实,无须懊悔,无须抱怨,抑或笔直而辉煌,抑或蜿蜒而惨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雪原上

留下与众不同的那份全属自己的道路,你就坐拥了人生的美丽。

还记得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写过他自己走过人生的一句贴心感受:“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尽吾志”即尽自己最大努力,则可以无悔矣。而“力足以至焉”而不至,就会同美国第39任总统吉米? 卡特一样为人嘲笑。1946年,年轻的吉米? 卡特从海军学院毕业后,遇到了当时的海军上将里? 科费将军,将军让他随便说几件自认为比较得意的事情。于是,踌躇满志的吉米? 卡特得意洋洋地谈起了自己的海军学院毕业的成绩:“在全校820名毕业生中,我名列第58名。”他满以为将军听了会夸奖他,孰料,将军没有,反而问道:“你为什么不是第一名,你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吗?”卡特满脸惊愕,继而,羞愧得脸红。后来,吉米? 卡特牢牢记住这句话,每走一步,每烙上一个生命脚印,他都问自己:“你尽自己

7 最大努力了吗?”正因为这样,他不再在乎脚印的直或弯、深或浅,只要每一个脚印里留着奋斗的力量,只要每一段人生路上都洒满了努力的汗水,只要蓦然回首人生的时候,能摸着自己均匀跳动的脉搏说一句“我努力了”,他就满足了。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迈步之前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要调整步伐,要追赶前列;走累了歇歇的工夫里,又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的那一串自己的脚印,与他人的一比,或许弯得人心颤,浅得人心酸。头脑不免闷热,眼前也甚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么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拾着破烂却能骄傲地说“劳动了就是美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夫妇,那么想想走过高考落榜阴影,尽全力办起芳香四溢的馨园主的孙长亮,那么静心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的佳句。 用真心演绎生活,尽全力走好每一步人生,那你的道路就是美的极致。

点评:“我们可以不完美,但我们努力”,文章用毕淑敏的话作题记,照应标题,统率全文,立论居高临下,极为深刻。正文部分,作者紧扣“人和路”的话题,列举“茫茫雪原上,留下坚定笔直道路的人”与“一路弯弯曲曲赏尽风景,尝尽生活滋味的人”的生活事例,得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留下与众不同的那份全属自己的道路,你就坐拥了人生的美丽”,引出观点,接着由面及点,以王安石与吉米? 卡特两个事例,一正一反,一古一今,一中一外支撑起全文的骨架,最后再由点及面,总结话题,内容充实。写作上,作者熟练运用比喻、拟人、对比、引用等修辞,叙述之中兼以形象的描写,血肉丰满,神定气足,很见作文功底。

范文二 人与路

世间的路千千万,你必须选择一条自己的路,并走上自己的道路

——题记

一只乌鸦向雄鹰学习捕捉绵羊,由于没有走上属于自己的路,终究丧失了生命。

一个人,只有走上自己的路,方可有所作为,成就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然而,一味的效仿别人,终究只能迷失自我,迷失自己的一切。

捧起“感动中国”人物奖杯时,洪占辉在用他的行动叩打这我们的心灵。

8 一夜间,华光满身的他,并没有迷失自我,没有迷失在镁光灯前,没有迷失自己的路。他依旧带着妹妹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面对大批的捐赠,他没有被金钱冲昏头脑,他依旧走在自己的路上。他凭借自己的力量,筹建起一个基金会,用这些钱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学生。

我们欣喜地看到,洪占辉没有在巨大的光环面前迷失自己的道路,而是坚定的走着自己的路。面对相机的频频闪烁,他没有迷失自己的道路。他坚守着自己,坚守着自己的道路,也正因为此,他在我们的视野里,走的更远更远。

自我定位,走上自己的路。

雅典归来,奥运军团成了全国人民的最爱,其中田亮和郭晶晶更是引人注目。 一时间,“亮晶晶”成了人尽皆知的组合。他们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举行的晚会上,常常在闪光灯前留下他们美丽的身影„„国家体育总局一再叫停,却收效甚微。

令人惋惜,田亮被发回到了陕西队„„

事件过后,我们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局?

各大媒体过分推崇是难辞其咎的,而他们个人呢?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下,他们一时间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自己的道路。他们过分的留恋于“花花世界”了,没有走上属于自己的道路。

自我定位,走上自己的路。

我们的古人曾要求我们向他人学习,但麻雀学习雄鹰捕捉绵羊绝非正途。 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不能过分的羡慕别人的一切,不能一味仿效别人的路,而要坚定自己,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唯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心中的理想,到达梦想的彼岸。

走上自己的路,成就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点评]:文章观点鲜明,论据确凿,分析入理,正反对比论证有较强的说服力。从结构上看,开合自如,首尾照应,结构严谨。是一篇较成功的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作文24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一)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

所以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二)

时尚是社会这条大河上刮起的一阵风,它总能在这条奔腾的浚河上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20**年,要问哪浪最高,告诉你,那就是魔术。

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用那两根橡皮筋征服了亿万观众,一刹那,这个令人惊叹的表演走进千家万户,魔术师如雨后春笋一个个都涌现出来。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争先恐后组织魔术表演,大变活人,瞬间移动,斗转星移。读心术—一个个令人诧异的表演把观众带进了魔术的城堡。

魔术它到头来只是一种技术,而不是魔法。只是魔术师用他们娴熟的技术,飞快的身子,巧妙的科学原理骗过了观众的眼睛,给人魔幻的感觉。其实它并不是一项新兴的节目,早在几千年前它就诞生了。

魔术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古印度,中国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各项科学理论研究,以及各民族不同的文化风格魔术越来越精妙,越来越具有可观性,终于20**它引发了中国魔术热。

说到印度,很多人会想到瑜伽。作为印度传统的健身法,瑜伽的很多动作令人菲疑所思。瑜伽高手可以将自已身体缩小为球的大小,或是用双腿夹住头部,其动作优美,运动幅度夸张。说到这很多朋友应该想到了“大变活人”不错,“大变活人”中很多项目就是从中演变而来的。要问古代文明中,谁的数学研究深入,那非埃及莫属,瞧、那一座座金字塔正是最好的证明,如此复杂的问题都可解决,试问52张小小扑克对他们有何难度呢!

中国文化讲究技巧,古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喷火”“耍杂”这些杂技经过时间的冼礼,如今摇身一变,赫然就是舞台上的“斗转星移”吗!

由此说来,那些令人费解的魔术竟是从古典文化走来的。其实,当今社会每一阵潮流之凤,它都出自于古典文化的天端。当你疯狂的热衷于这一件时装,那一种表演时,你是否想过,它背后蕴藏着什么?其实当你发掘时尚背后的古典,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三)

在“时尚话题”越来越high 的今天,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渗入了不同的时尚元素。就连小孩子们喜欢的动画片也不例外。

从《名侦探柯南》、《网球王子》、《犬夜叉》到《百变小樱魔术卡》等一系列的日韩卡通动漫轻而易举地在我们身边掀起了一股时尚热潮。甚至于连《奥特曼》这种类似于动画片的影视作品也使得无数幼儿园里的小男孩儿把奥特曼作为自己的偶像。美国动漫的卖点就在于幽默,而且是一种持久的幽默。像《猫和老鼠》就实现了幽默在国界、年龄和时间上的跨越。美国的动漫确实是好,连同动画电影,都因画面丰富、>故事精彩和意蕴深厚而备受青睐。

令我不解的是,我国的动画片制作起步并不算晚,却一直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大闹天宫》、《黑猫警长》等优秀动画片,但为什么发展到今天,却不如以前那么有影响力了?同样是猫,我们的《猫咪小贝历险记》就比不过加菲;甚至于连我们关于国宝大熊猫的动漫也比不过《功夫熊猫》。这本来是我们的文化,却在美国人手里发扬光大。如果不是迪斯尼的《花木兰》这部电影,有多少外国朋友知道中国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中国动漫的发展方向还不明确。就连现在人人津津乐道的《喜羊羊与灰太郎》,也不知道到底能够时尚多久。

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们把时尚的掌控权送到了别人手里。外国的动漫一成

为时尚,我们就忙着模仿,于是侦探、魔法、宇宙飞船、地球卫士泛滥成灾。但是我们没有着力开发我们的优点。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就是我们的优势,为什么我们要放弃优势,非要用自己的薄弱环节去碰他们的强项呢?为什么我们一味追逐他们的脚步却不努力让自己成为时尚的弄潮儿,引领时尚呢?总是模仿别人,又怎么能够跑在前头?我总希望有一天,整个世界最时尚的动漫人物就是孙悟空、哪吒、七仙女,那时候玩具店里卖的就不再是大大小小的奥特曼,而是威风凛凛的金箍棒了。

时尚如月亮。追,永远追不上。换个方向走,它却又紧紧相随。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时尚;以为它是时尚的人多了,它也便成为了时尚。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一)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

所以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二)

时尚是社会这条大河上刮起的一阵风,它总能在这条奔腾的浚河上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20**年,要问哪浪最高,告诉你,那就是魔术。

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用那两根橡皮筋征服了亿万观众,一刹那,这个令人惊叹的表演走进千家万户,魔术师如雨后春笋一个个都涌现出来。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争先恐后组织魔术表演,大变活人,瞬间移动,斗转星移。读心术—一个个令人诧异的表演把观众带进了魔术的城堡。

魔术它到头来只是一种技术,而不是魔法。只是魔术师用他们娴熟的技术,飞快的身子,巧妙的科学原理骗过了观众的眼睛,给人魔幻的感觉。其实它并不是一项新兴的节目,早在几千年前它就诞生了。

魔术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古印度,中国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各项科学理论研究,以及各民族不同的文化风格魔术越来越精妙,越来越具有可观性,终于20**它引发了中国魔术热。

说到印度,很多人会想到瑜伽。作为印度传统的健身法,瑜伽的很多动作令人菲疑所思。瑜伽高手可以将自已身体缩小为球的大小,或是用双腿夹住头部,其动作优美,运动幅度夸张。说到这很多朋友应该想到了“大变活人”不错,“大变活人”中很多项目就是从中演变而来的。要问古代文明中,谁的数学研究深入,那非埃及莫属,瞧、那一座座金字塔正是最好的证明,如此复杂的问题都可解决,试问52张小小扑克对他们有何难度呢!

中国文化讲究技巧,古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喷火”“耍杂”这些杂技经过时间的冼礼,如今摇身一变,赫然就是舞台上的“斗转星移”吗!

由此说来,那些令人费解的魔术竟是从古典文化走来的。其实,当今社会每一阵潮流之凤,它都出自于古典文化的天端。当你疯狂的热衷于这一件时装,那一种表演时,你是否想过,它背后蕴藏着什么?其实当你发掘时尚背后的古典,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三)

在“时尚话题”越来越high 的今天,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渗入了不同的时尚元素。就连小孩子们喜欢的动画片也不例外。

从《名侦探柯南》、《网球王子》、《犬夜叉》到《百变小樱魔术卡》等一系列的日韩卡通动漫轻而易举地在我们身边掀起了一股时尚热潮。甚至于连《奥特曼》这种类似于动画片的影视作品也使得无数幼儿园里的小男孩儿把奥特曼作为自己的偶像。美国动漫的卖点就在于幽默,而且是一种持久的幽默。像《猫和老鼠》就实现了幽默在国界、年龄和时间上的跨越。美国的动漫确实是好,连同动画电影,都因画面丰富、>故事精彩和意蕴深厚而备受青睐。

令我不解的是,我国的动画片制作起步并不算晚,却一直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大闹天宫》、《黑猫警长》等优秀动画片,但为什么发展到今天,却不如以前那么有影响力了?同样是猫,我们的《猫咪小贝历险记》就比不过加菲;甚至于连我们关于国宝大熊猫的动漫也比不过《功夫熊猫》。这本来是我们的文化,却在美国人手里发扬光大。如果不是迪斯尼的《花木兰》这部电影,有多少外国朋友知道中国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中国动漫的发展方向还不明确。就连现在人人津津乐道的《喜羊羊与灰太郎》,也不知道到底能够时尚多久。

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们把时尚的掌控权送到了别人手里。外国的动漫一成

为时尚,我们就忙着模仿,于是侦探、魔法、宇宙飞船、地球卫士泛滥成灾。但是我们没有着力开发我们的优点。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就是我们的优势,为什么我们要放弃优势,非要用自己的薄弱环节去碰他们的强项呢?为什么我们一味追逐他们的脚步却不努力让自己成为时尚的弄潮儿,引领时尚呢?总是模仿别人,又怎么能够跑在前头?我总希望有一天,整个世界最时尚的动漫人物就是孙悟空、哪吒、七仙女,那时候玩具店里卖的就不再是大大小小的奥特曼,而是威风凛凛的金箍棒了。

时尚如月亮。追,永远追不上。换个方向走,它却又紧紧相随。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时尚;以为它是时尚的人多了,它也便成为了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

什么是时尚?顾名思义,它就是时间与崇尚相加。这种崇尚无处不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着打扮、饮食、消费、甚至语言表达与思考方式等。 男人的头发越留越长,女人的头发越留越短,这是时尚。

男人的衣服越穿越多,女人的衣服越穿越少,这是时尚。

男人不做男人变女人,女人多挨刀子多毁容,这也是时尚。

只吃药片不吃饭是时尚。

炒股是时尚。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是时尚。

说几个菜鸟、虾米是也是时尚。

我们不能盲目地追逐时尚。

《意林》里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天,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家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啊?螃蟹转过头,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天生就是横着走的,这可能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螃蟹想着乌龟的话,下定决心走时尚路线。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螃蟹神气地向前迈着步子,想好好炫耀一番,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这只直着走的螃蟹,将它抓回了家。盲目地追赶时尚,只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我们要注意时尚陷阱。

朱德庸有句话:时尚不是设计师与顾客的对话,而是骗子与傻子的对话。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骗子奸商为了赚尽傻子消费者的钱,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制造时尚,引领时尚,最后大批时尚人士乖乖地掏空了自己的腰包。近年来,X 白金对电视的狂轰滥炸,使它深入人心。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X 白金,这一病句,恐怕三岁小孩都会唱了。可它的效果怎样?听说和安眠药差不多。 对于时尚,人们一直对它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说来,时尚体现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气质,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对时尚的追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高二 李志豪

品味时尚

什么是时尚?顾名思义,它就是时间与崇尚相加。这种崇尚无处不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着打扮、饮食、消费、甚至语言表达与思考方式等。 男人的头发越留越长,女人的头发越留越短,这是时尚。

男人的衣服越穿越多,女人的衣服越穿越少,这是时尚。

男人不做男人变女人,女人多挨刀子多毁容,这也是时尚。

只吃药片不吃饭是时尚。

炒股是时尚。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是时尚。

说几个菜鸟、虾米是也是时尚。

我们不能盲目地追逐时尚。

《意林》里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天,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家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啊?螃蟹转过头,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天生就是横着走的,这可能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螃蟹想着乌龟的话,下定决心走时尚路线。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螃蟹神气地向前迈着步子,想好好炫耀一番,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这只直着走的螃蟹,将它抓回了家。盲目地追赶时尚,只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我们要注意时尚陷阱。

朱德庸有句话:时尚不是设计师与顾客的对话,而是骗子与傻子的对话。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骗子奸商为了赚尽傻子消费者的钱,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制造时尚,引领时尚,最后大批时尚人士乖乖地掏空了自己的腰包。近年来,X 白金对电视的狂轰滥炸,使它深入人心。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X 白金,这一病句,恐怕三岁小孩都会唱了。可它的效果怎样?听说和安眠药差不多。 对于时尚,人们一直对它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说来,时尚体现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气质,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对时尚的追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高二 李志豪

品味时尚作文800字

高中作文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品味时尚作文指导作文11100字

初一作文

品味时尚作文指导

一、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文题分析】

(一)命题立意

虽然就“品味时尚”而言,存在着考生因生活环境不同而造成的感受及认识差别,似有一定的公平性问题,但命题者的着眼点显然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人生,并寄希望于学生写出一点思想和境界来,体现了高考作文命题的一贯特点。该文题的最大亮点就是安守本真、不追时尚,稳中求新。“稳”在题型,不为新而新,不增加考生审题的难度;“新”在落点,引导考生体味和反思自身或同龄人的“时尚”追求,学生容易入题。

【它山之石】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高考佳作】

1. 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习作讲评】

一、审题准,扣题紧,中心明,论据实。

1、立意角度多样:理解、品评时尚;如何去品味时尚;品味某一领域中的时尚。

2、分析问题辩证。体现了题目中的“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

3、论据不落俗套。《论语》《水浒》等经典是曾经的时尚,唐诗宋词亦是曾经的时尚;邓丽君的歌曲、周杰伦的《青花瓷》、小沈阳的小品、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也一度成为人们追捧的时尚;旗袍和中山装是时尚,“剪辫子”“不缠足”也曾是一种时尚;读书、“微尘”行动、黛莉·赫本的博爱则是更高境界的时尚。当然,还有“哈日哈韩”潮流、五颜六色的发式和奇装异服的流行、“快男”“快女”的海选、“山寨文化”的蔓延则是另一种时尚。

二、主要问题:

1、对时尚理解过于狭隘、片面,把时尚理解为“时髦”,毫无可取之处。

2、没有弄清时尚和经典的关系。认为时尚就是经典或经典就是时尚。。

3、有的同学没有扣住“时尚”来写,而把重点放在了品味“经典”上。

4、书写不工整、文面不整洁、标点符号运用不当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精彩段落】

1、对于时尚我们也应辩证地去看待。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使许多落后观念深入人心,这时候,我们就应当去变革和发展。封建社会压制女权,女孩从小开始裹脚,女孩注重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在当时是时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逐步将这种时尚淘汰。部分现代人穿衣注重追求名牌,对于流行时尚,我们应去理解追求美的心灵,但是,我们更倡导要有美的心灵。对于外在的穿着我们只要求整洁大方,不能过分讲究。我们不妨去发扬勤俭节约、朴素的高尚品质,这种时尚才是我们应该珍惜和提倡的。(秦佳)

2、在热闹的街市上,不是会出现一个被日韩风、嘻哈风、朋克风席卷过的人,好强烈的风啊!把那人的头发吹成了彩色,上衣吹得太干严重缩水,裤子又吹得异常肥大。看!不只是路边的行人在笑,连他裤腿也裂开一张大嘴在笑呢!如此时尚,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于晓明)

3、奥黛丽赫本无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尚的最佳代言人,不是过眼云烟,不是惊鸿一瞥。她将时尚化为一种力量,推动着爱心的传递,告诉人们“爱无国界”。她的魅力深深熔铸于她的生命力,向世人展示一种高尚而又谦逊的人格。外表的美丽或许只是赏心悦目,真正心灵的真挚,才是灵魂的追求。赫本的生命虽然只有短短64年,但她却在这期间会写出光辉的诗篇,创造了一个不朽的传奇。(盛楠)

4、在长达四百五十年多的唐宋时期,人们纷纷投入到诗词的创作潮流中,从而有了李白豪放洒脱的《将进酒》,柳永细腻婉约的《雨霖铃》,李清照惆怅悲伤的《声声慢》,因此,写诗便成了唐宋的一种“时尚”。而在充满喧嚣的现代社会,时尚像一串杂糅的句式,有好有坏,又没有仇,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着,人们的脚步也紧紧地跟随着。有人追赶着奇装异服的潮流,有人追求居家品质的时尚,有人追求者超前的火星文字,有人则追求高雅脱俗的文艺时尚。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则会沉淀为经典。也许此时再去读豪放洒脱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细腻婉约的“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悲伤惆怅的“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就别有一番滋味了吧。这些流传至今的佳作,风靡在古代社会中,因古时而时尚,因今世而经典。这才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时尚之作。(曲哲)

5、有人说,时尚就是新潮流,品味时尚,要一直追求潮流的最前端,过时了就不时尚了。而我认为,时尚在引领潮流的同时,也在造就它自己。为什么邓丽君的歌我们可以百听不厌,泰坦尼克号的音乐会不时在耳边响起,因为它们已经成为经典。当时尚的光华过后,留下来的才是精华。真正的时尚,是不会在社会中形成追求新贵的攀比之风;真正的时尚,是可以陶冶人的性情、纯净人的心灵的。(张鲁燕)

6、时间可以检验一切,每种时尚的价值往往在当时并不能显现出来,需要时光的打磨,大部分的时尚被淘汰,留下的是人们信奉的经典,虽然是少数,但足以触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无形之中指引着人们创造自己灿烂的文明。„„每个时期的社会时尚都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认可与追求。我们细细品味每一种时尚,就像面对一处处的风景,走在人生的路上,我们要欣赏那些可以使我们愉悦的景色,坚定的脉动步伐,品味着时尚,品味着自己的人生。(乔梦夏)

7、当今社会太多的人简单地融入人潮,追求名牌,夸张的造型,新潮的语言与低俗的行为,然后肤浅地炫耀,将其定义为紧随时尚潮流。也许,着并非一种过错。这样的行为里承载着大

多数人物质的默识,纵然置于人潮中也并不突兀,抑或是忙碌的现代生活已然让人们本能地放弃了真实的意念与判断,从而为其镶上新鲜刺激的金边。但是,时尚绝非表面到唯有通过这些物化的形式才得以体现,时尚里隐匿的是精神力量。(戚丽珺)

8、毋庸置疑,只知21世纪,东亚国家或者说儒家文化圈中的国家依然在享受着“经典”文化和生活方式所带来的益处。古代,中国的“时尚”生活方式和文化受到日本等国的推崇,并派遣使者想中国学习,直到日本走上现代化道路,从来都是作为“时尚”,这种时尚,才是真正的时尚,经典的时尚。(李姜全)

9、的确,有些事物一直到今天仍被我们成为时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乐此不疲地读唐诗宋词,依然会崇尚怀念迈克尔杰克逊的舞蹈。这些都是时尚,无法超越的时尚,虽然不知这些“时尚”还会维持多久,但是要想经过历史的大淘沙仍被看做金子的,创新便不可或缺。

时尚的东西一旦被模仿便变了味,我们也无法称其为时尚,时尚是不可复制的,只有在创新和借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不断保持时尚的新鲜度。好比传呼机,大哥大,3G 手机都是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才使得“手机”一直到现在都被视为时尚的产物。

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许时尚一是容易,永远时尚并非易事。只有那些不断创新紧随时代发展的时尚,才有可能成为时尚中的经典。(吴博宪)

“品味时尚”优秀作文欣赏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韩子舒

繁忙的生活如流水一般,从我们不经意的笔尖下匆匆流过,只剩下一湾小巧的泉水,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和月的清辉,令人遐想无限。而朝气蓬勃的我们,虽身担高三学子的重担,却也仍想融入色彩缤纷的时尚生活,在学习之余放松地享受一下生活的惬意。

放眼当下,80后、90后的生活可谓是多姿多彩,而这年轻的一代也毫不浪费自己年轻的资本,极尽享乐之事,略带张扬地向世人宣告自己的主流地位。但是,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今天,年轻一代们追求的“时尚”,真的是当前的我们成长所需要的吗?

看着街头不时经过的年轻时尚的人们,夸张的彩妆、奇怪的造型和身上“叮叮当当”的装饰物真令人不敢恭维。而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大声喧哗、毫无礼貌可言的行为更让人“叹为观止”,不由感慨万千。难道这些“非主流”的“雷人”造型和语言是当前的我们应该学习并且需要的吗?难道只有身着奇装异服、语言粗俗、行为粗鄙才算是一位“时尚达人”吗?这种价值观的错误才是社会大众应该重视的问题。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在追求时尚的时候不应只看到明星前卫的服饰装扮、时髦的名牌服饰,更应注重追求心灵的时尚,用当代的思想和先进的潮流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做时尚文化的代言人。真正的时尚不会随时间飞逝而逐渐消沉,而会成为永恒的经典,值得回味和珍藏。如同一壶美酒,自会在时光的酝酿中形成醇厚的佳酿。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那曾经盛行一时的唐诗宋词却得以在千百年后流传于世人口中,万古流芳。而如今所谓的流行歌曲,又有多少能在几年后仍被人记得、时时传唱?时尚可以是一份当月的杂志,也可以是一本厚重的文学著作。只是不知,百年之后流传下来的,究竟是曾经煊赫一时的《当月时经》,还是那本静静躺在图书馆角落里的《老人与海》?

品味时尚,我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的时尚,而更需要内心的时尚,保持一颗沉淀时尚的心灵。追求真正的时尚,才是90后的我们健康成长所需做的!

时尚时尚

高三(8)班 薛筱

一袭白衣,目光灵动,眉羽轻颤,于丹站在百家讲坛上叙说千百年来被人们反复咀嚼的《论语》,孔夫子的微言大义在今天又被赋予新的含义。

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论语》无庸质疑是一种时尚,人们争先恐后地体味儒家创始人的智慧结晶,将其作为自身行为的准则。“修身齐家治天下”,“为证以德”“克己复礼”,封建王朝发展至今总少不了儒学陪伴在身旁。时至今日儒学已在不断地补充发展中成为绝对的经典。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们年轻一代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时间观念、竞争意识等新的观念深入我们脑海。这时的我们是否还需要距今2000多年的孔夫子呢?于丹回答的“是”,世界的回答也是“是!”

所谓时尚,是可以引领社会发展的潮流,走在社会发展的前沿。大多数人所说的时尚只是一种阶段性的狂热,收从众心里的影响。当这种狂热慢慢冷却,等待他的只有像雾般消散的命运。真正的时尚,真正的经典应该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创新,丰富,始终能代表现阶段人们的思想生活。

《论语》的魅力在于孔子口语化的语句中蕴含着的常情常理,即使现在不懂,在以后的岁月中可根据自身的经历慢慢体味,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

不要疏远孔子,他的思想其实离我们很近;不要畏惧孔子,“大义”也是我们知晓的地方。“君子之交淡如水”是告诫我们与真正的朋友不可太亲近,要保持一段距离,“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告诉我们为人处世的方式;“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仍然是我们应有的学习态度。这些句子都是我们耳熟能详深明于心的名言警句。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孔子,莫要带着有色的眼睛去看待他,他应该是白色的,在被每个人绘上自己的颜色。

所谓道,是能故常无,欲以观,其常在,生生不息。

所谓经典,是能在时间长河的洗濯下,仍然散发着耀眼的光辉。

道不远人,让我们一同沐浴在道的光芒下,体味真正的、永恒的时尚。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吕悦

周末的晚上, 是与朋友在电影院度过的. 影厅中座无虚席, 寂静无比, 数百人一齐屏息静候天王出场. 这是来自迈克尔? 杰克逊纪念电影开场前的一幕.

谈及杰克逊, 人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的是什么?经典的白手套黑皮鞋, 闪片外装, 以及让人为之疯狂的舞步. 由此足以看出, 杰克逊的风潮自父辈流传至我们这一代, 依旧不见丝毫衰落.

无数的人们疯狂地模仿他的舞步, 受他倡导, 关爱世界, 致力于环境保护. 无可否认地, 这就是杰克逊的力量.

坐在一片黑暗中的我, 仰望着银幕上舞动的身影, 不禁自问:到底, 什么才是真正的时尚?是时装周上衣着光鲜的超模, 还是席卷大陆的" 日流"," 韩流", 亦或是当下受人热捧的小资情调?但是在我看来, 这些所谓的" 时尚" 不过是一些流行于一时的元素, 它们没有足够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只是流于世俗, 盲目迎合大众口味的产物. 不得不说, 这些当下的流行满足了人们快节奏的生活需求, 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但是, 当这些流行被时光尘封, 没有人会再记住它们, 此时人们灵魂中的空虚才会慢慢显现.

有人说, 时尚本来就是富有变化的, 不存在长久的时尚. 而我却认为, 真正的时尚都是经得起岁月考验的. 那些美好的, 深藏感情的事物一经出现就能迅速地打动人心, 在寻求灵魂充实的

人们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时代对它们的打磨好似不存在一般, 它们以一种特殊的心里认同感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这种时尚, 我们通常称之为经典.

我想, 真正的时尚也许就是这样:拥有一个美好的初衷, 牵动人心中最脆弱的一弦, 于无尽飘渺的时光中扎下一根, 生长, 壮大. 它们一直都在被复制, 却从未被超越, 这是如此强大的存在. 这, 就是时尚.

以须臾的姿态完成永恒的传递, 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改变着这个世界. 这, 就是我所品味出的时尚.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潘子

时尚为何物?

对我而言,时尚是生活的必然元素。比如,我的衣柜里挂满了当今男装的流行款,手机里充溢着pop 、R&B的潮流音乐,他们都让我的生活富有时代感和新鲜感。但,只有流行的才是时尚么?我看来,流行只不过是时尚的分支,时尚之物也未必非要是流行之物,有时,经典的,古韵的的东西,亦可成为一种时尚。

流行的时尚如同一闪而逝的烟火,经典却在历史岁月的磨洗下流转异彩。

有人说,流行歌曲是一种热文化现象。尤其在当今社会,歌手泛滥,情歌也泛滥。歌手们为了盈利不断的发布着音乐专辑,往往两张专辑的间隔时间不足一年。所以,流行音乐虽然多,但真正能在人们心中沉淀的却寥寥无几,同时,由于流行趋势的变化极快,人们对热时尚的盲目追求,使得这种时尚如同昙花一现一般,虽有刹那芬芳却不成气候。反观那些经典,他们就如同在时尚中酝酿的的美酒,日子越长,酒香就越加浓烈。当我们疲惫与当下的流行风中,听一首《小城故事》,重温过往的情怀,才发现真正能氤氲我们心间情愫的,恰恰是这些永不喑哑的昔日唱腔。他们比浅薄的流行更好的诠释着时尚的内涵,一种唯美,静谧的永垂不朽。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许,我们千辛万苦寻觅的时尚,正是隐匿在古人残本里的卷卷墨香。

王维诗云: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我们是不是也把时尚的定位放得太近了些?那一卷卷的唐诗宋词,也曾是古代的流行歌曲,而这古老的绵延数千年的时尚,却不及今日流行之分毫吗?非也,非也!“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刻画了一个女人的闺怨。“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诠释着一种豁达的心智。“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叙写着女人的爱情观。“问君能有几多愁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写满了古人的离愁别绪。而这一切,有教今日单调的情歌,庸俗的青春励志如何与之媲美?既然听倦了单调的谈情说爱,在月下吟咏一首诗,一段词,才知道,古色古香的韵调比浮躁的华而不实的流行成熟得多,也时尚的多。

时尚为何物?可能答案有许许多多。

但如果细细品味,方得:时尚不只是流行的绚烂,更是一种深度的、静谧的、唯美的流芳。

品味时尚

高三.10班 丁坤

翻开中国历史的长卷,一段段细腻的记忆,带着那些早已沉淀的“经典”仿佛又浮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时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两个字眼,意蕴丰富且总能带给我我们新的启发与想象的空间。细细体味,“时尚”像一般潮流般给予我们前进的方向。仿佛有着超越历史的艺术空间。

如果时尚也有源头,那一定要感谢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给予它的力量与灵魂。当人们嘴里轻松地哼唱道“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的字眼,翻开历史长卷,浮现在眼前的是璀璨的彩瓷时代人们制“青花”时的认真与专注。每逢佳节倍思亲,当抬头仰望明月来表达乡愁成为一种时尚时,回头望去,我看到的是杜甫在月夜思念妻儿的动人情景,我听到的是苏轼在月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浅吟低唱。时尚本源于历史,它在源远流长的文化背景下得以充实和发展。

她像一缕来自南国的清风,是那样温暖的拂过人心。如果说沉淀的经典是永不褪色的“时尚”,那她的歌声早已与时尚融为一体,陪伴太多人走过那些美好的时光。歌声可以承载人类太多的梦想,“千言万语”的心语,“甜蜜蜜”的时光……她是一代时尚的歌者,为人们的记忆增添了一抹最鲜亮的色彩。而时尚又总是那样千变万化,人们似乎更加倾向于拾起那些沉淀的经典来感悟崭新的生活,收获最深的感悟。世界范围内“汉语热”的浪潮则向人们更加鲜明地展示了语言文字在变化过程中发展为“时尚”的深刻含义。当今的世界,汉语仿佛象一座桥梁联系了太多的人与事物。时尚的变化尽在不言中,但太多的模仿也带来了诸如“山寨”等一系列的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真正的时尚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而那些沉淀的经典,却会变成永不褪色的时尚。

如果说时尚也有源头,我会将它归于历史;如果说时尚也有标准,我会将它归于经典;如果说时尚也有方向,我会将它赋予创新;如果说时尚也有超越,我会将它寄予未来。

收起那幅历史的长卷,细细体味,原来时尚与我们如此邻近,而最近就是在身边。

品味时尚

高三(10 ) 陶 琳

走在时代尖端,人们热衷于享受生活,体味生活,追求更为舒适的生活方式。时尚是一定程度上潮流的体现,有人迷恋它追随它,有人偏爱精神上的享受。它们会随时间的洪流淹没,会被新的时尚所代替,犹如连绵推进的潮水潮起潮灭,你永远追不上它的脚步,不知道它的下一个彼岸在哪里。我们真正希望追求的是一种不落俗套不过时的内心时尚,而读书恰是这样一种追求,那么,让读书成为时尚。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契诃夫说:“书是音符”。书中我们看历史沉浮沧海桑田,看昔年的潮水如何涌上历史的堤岸。它是岁月风尘的缩影,是历史最深刻的烙印。带我们领略悠悠岁月谁主沉浮的豪情。书本或许没有衣服的多彩华丽,没有电影的生动情节,但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历史的长河在书中得以延续,波光倒映着波光,让我们脚下的路更绵长,成长的轨迹更加清晰。它的永不落俗比起风靡一时的时尚更是一种经典。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本的时尚不会随时间的改变而被人们所遗弃,在某种程度上,一本有灵魂的好书带来的时尚超越了时间,跨越了空间而成为一种不朽。

如果说漫无目的的生活缺乏一种方向,那么不要在生活中盲目追求中迷失自我,不要在红灯绿酒的城市中醉生梦死,不要在孤独无助中沉沦,追寻一种时尚一种不落俗套的潮流,寄情于书,臵书于心,你同样可以拥有时尚而愉悦的生活。

正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真正的时尚并不是随社会的大潮此起彼伏,而是随着生活的冲洗,岁月的灼烫,往事的沉浸,在书本中找到自我。于是于丹的《论语》被人们抢购一空,易中天《品三国》引起收视狂潮,这是时尚与书本与生活的有机结合。美丽的并不是时尚本身,而是内心得到的真实满足感和精神上的契合。时尚不能够用物质和金钱去衡量,而在于它是否经得住时间的冲刷,给人一种积极的情绪去奋进。如果你读了一本好书,你不会再想那些没有灵魂而浅薄的时尚,因为你已经获得一种永不过时而受益匪浅的时尚精神。

时尚并不意味着随波逐流盲目崇尚,同样也不是标新立异吸引眼球,真正的时尚是保持心灵的纯净去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契合产生内心的共鸣,放松自我感受,读书恰是时间与历史沉淀出最为经典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指导

一、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文题分析】

(一)命题立意

虽然就“品味时尚”而言,存在着考生因生活环境不同而造成的感受及认识差别,似有一定的公平性问题,但命题者的着眼点显然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人生,并寄希望于学生写出一点思想和境界来,体现了高考作文命题的一贯特点。该文题的最大亮点就是安守本真、不追时尚,稳中求新。“稳”在题型,不为新而新,不增加考生审题的难度;“新”在落点,引导考生体味和反思自身或同龄人的“时尚”追求,学生容易入题。

【它山之石】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高考佳作】

1. 品味时尚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 ?”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的记叙文比较少,这一篇写得颇好。母子之情,通过对“时尚”的理解与纠葛生动地展现出来,别开生面。情节有曲折,结构有显隐,读来皆有情趣。

2.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点评】此文从文化积淀的角度谈“时尚”,为那些被遗忘的“经典时尚”发出苍凉的咏叹,读来颇有意味。

【习作讲评】

一、审题准,扣题紧,中心明,论据实。

1、立意角度多样:理解、品评时尚;如何去品味时尚;品味某一领域中的时尚。

2、分析问题辩证。体现了题目中的“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

3、论据不落俗套。《论语》《水浒》等经典是曾经的时尚,唐诗宋词亦是曾经的时尚;邓丽君的歌曲、周杰伦的《青花瓷》、小沈阳的小品、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也一度成为人们追捧的时尚;旗袍和中山装是时尚,“剪辫子”“不缠足”也曾是一种时尚;读书、“微尘”行动、黛莉·赫本的博爱则是更高境界的时尚。当然,还有“哈日哈韩”潮流、五颜六色的发式和奇装异服的流行、“快男”“快女”的海选、“山寨文化”的蔓延则是另一种时尚。

二、主要问题:

1、对时尚理解过于狭隘、片面,把时尚理解为“时髦”,毫无可取之处。

2、没有弄清时尚和经典的关系。认为时尚就是经典或经典就是时尚。。

3、有的同学没有扣住“时尚”来写,而把重点放在了品味“经典”上。

4、书写不工整、文面不整洁、标点符号运用不当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精彩段落】

1、对于时尚我们也应辩证地去看待。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使许多落后观念深入人心,这时候,我们就应当去变革和发展。封建社会压制女权,女孩从小开始裹脚,女孩注重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在当时是时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逐步将这种时尚淘汰。部分现代人穿衣注重追求名牌,对于流行时尚,我们应去理解追求美的心灵,但是,我们更倡导要有美的心灵。对于外在的穿着我们只要求整洁大方,不能过分讲究。我们不妨去发扬勤俭节约、朴素的高尚品质,这种时尚才是我们应该珍惜和提倡的。(秦佳)

2、在热闹的街市上,不是会出现一个被日韩风、嘻哈风、朋克风席卷过的人,好强烈的风啊!把那人的头发吹成了彩色,上衣吹得太干严重缩水,裤子又吹得异常肥大。看!不只是路边的行人在笑,连他裤腿也裂开一张大嘴在笑呢!如此时尚,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于晓明)

3、奥黛丽赫本无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尚的最佳代言人,不是过眼云烟,不是惊鸿一瞥。她将时尚化为一种力量,推动着爱心的传递,告诉人们“爱无国界”。她的魅力深深熔铸于她的生命力,向世人展示一种高尚而又谦逊的人格。外表的美丽或许只是赏心悦目,真正心灵的真挚,才是灵魂的追求。赫本的生命虽然只有短短64年,但她却在这期间会写出光辉的诗篇,创造了一个不朽的传奇。(盛楠)

4、在长达四百五十年多的唐宋时期,人们纷纷投入到诗词的创作潮流中,从而有了李白豪放洒脱的《将进酒》,柳永细腻婉约的《雨霖铃》,李清照惆怅悲伤的《声声慢》,因此,写诗便成了唐宋的一种“时尚”。而在充满喧嚣的现代社会,时尚像一串杂糅的句式,有好有坏,又没有仇,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着,人们的脚步也紧紧地跟随着。有人追赶着奇装异服的潮流,有人追求居家品质的时尚,有人追求者超前的火星文字,有人则追求高雅脱俗的文艺时尚。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则会沉淀为经典。也许此时再去读豪放洒脱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细腻婉约的“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悲伤惆怅的“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就别有一番滋味了吧。这些流传至今的佳作,风靡在古代社会中,因古时而时尚,因今世而经典。这才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时尚之作。(曲哲)

5、有人说,时尚就是新潮流,品味时尚,要一直追求潮流的最前端,过时了就不时尚了。而我认为,时尚在引领潮流的同时,也在造就它自己。为什么邓丽君的歌我们可以百听不厌,泰坦尼克号的音乐会不时在耳边响起,因为它们已经成为经典。当时尚的光华过后,留下来的才是精华。真正的时尚,是不会在社会中形成追求新贵的攀比之风;真正的时尚,是可以陶冶人的性情、纯净人的心灵的。(张鲁燕)

6、时间可以检验一切,每种时尚的价值往往在当时并不能显现出来,需要时光的打磨,大部分的时尚被淘汰,留下的是人们信奉的经典,虽然是少数,但足以触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无形之中指引着人们创造自己灿烂的文明。„„每个时期的社会时尚都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认可与追求。我们细细品味每一种时尚,就像面对一处处的风景,走在人生的路上,我们要欣赏那些可以使我们愉悦的景色,坚定的脉动步伐,品味着时尚,品味着自己的人生。(乔梦夏)

7、当今社会太多的人简单地融入人潮,追求名牌,夸张的造型,新潮的语言与低俗的行为,然后肤浅地炫耀,将其定义为紧随时尚潮流。也许,着并非一种过错。这样的行为里承载着大

多数人物质的默识,纵然置于人潮中也并不突兀,抑或是忙碌的现代生活已然让人们本能地放弃了真实的意念与判断,从而为其镶上新鲜刺激的金边。但是,时尚绝非表面到唯有通过这些物化的形式才得以体现,时尚里隐匿的是精神力量。(戚丽珺)

8、毋庸置疑,只知21世纪,东亚国家或者说儒家文化圈中的国家依然在享受着“经典”文化和生活方式所带来的益处。古代,中国的“时尚”生活方式和文化受到日本等国的推崇,并派遣使者想中国学习,直到日本走上现代化道路,从来都是作为“时尚”,这种时尚,才是真正的时尚,经典的时尚。(李姜全)

9、的确,有些事物一直到今天仍被我们成为时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乐此不疲地读唐诗宋词,依然会崇尚怀念迈克尔杰克逊的舞蹈。这些都是时尚,无法超越的时尚,虽然不知这些“时尚”还会维持多久,但是要想经过历史的大淘沙仍被看做金子的,创新便不可或缺。

时尚的东西一旦被模仿便变了味,我们也无法称其为时尚,时尚是不可复制的,只有在创新和借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不断保持时尚的新鲜度。好比传呼机,大哥大,3G 手机都是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才使得“手机”一直到现在都被视为时尚的产物。

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许时尚一是容易,永远时尚并非易事。只有那些不断创新紧随时代发展的时尚,才有可能成为时尚中的经典。(吴博宪)

“品味时尚”优秀作文欣赏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韩子舒

繁忙的生活如流水一般,从我们不经意的笔尖下匆匆流过,只剩下一湾小巧的泉水,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和月的清辉,令人遐想无限。而朝气蓬勃的我们,虽身担高三学子的重担,却也仍想融入色彩缤纷的时尚生活,在学习之余放松地享受一下生活的惬意。

放眼当下,80后、90后的生活可谓是多姿多彩,而这年轻的一代也毫不浪费自己年轻的资本,极尽享乐之事,略带张扬地向世人宣告自己的主流地位。但是,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今天,年轻一代们追求的“时尚”,真的是当前的我们成长所需要的吗?

看着街头不时经过的年轻时尚的人们,夸张的彩妆、奇怪的造型和身上“叮叮当当”的装饰物真令人不敢恭维。而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大声喧哗、毫无礼貌可言的行为更让人“叹为观止”,不由感慨万千。难道这些“非主流”的“雷人”造型和语言是当前的我们应该学习并且需要的吗?难道只有身着奇装异服、语言粗俗、行为粗鄙才算是一位“时尚达人”吗?这种价值观的错误才是社会大众应该重视的问题。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在追求时尚的时候不应只看到明星前卫的服饰装扮、时髦的名牌服饰,更应注重追求心灵的时尚,用当代的思想和先进的潮流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做时尚文化的代言人。真正的时尚不会随时间飞逝而逐渐消沉,而会成为永恒的经典,值得回味和珍藏。如同一壶美酒,自会在时光的酝酿中形成醇厚的佳酿。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那曾经盛行一时的唐诗宋词却得以在千百年后流传于世人口中,万古流芳。而如今所谓的流行歌曲,又有多少能在几年后仍被人记得、时时传唱?时尚可以是一份当月的杂志,也可以是一本厚重的文学著作。只是不知,百年之后流传下来的,究竟是曾经煊赫一时的《当月时经》,还是那本静静躺在图书馆角落里的《老人与海》?

品味时尚,我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的时尚,而更需要内心的时尚,保持一颗沉淀时尚的心灵。追求真正的时尚,才是90后的我们健康成长所需做的!

时尚时尚

高三(8)班 薛筱

一袭白衣,目光灵动,眉羽轻颤,于丹站在百家讲坛上叙说千百年来被人们反复咀嚼的《论语》,孔夫子的微言大义在今天又被赋予新的含义。

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论语》无庸质疑是一种时尚,人们争先恐后地体味儒家创始人的智慧结晶,将其作为自身行为的准则。“修身齐家治天下”,“为证以德”“克己复礼”,封建王朝发展至今总少不了儒学陪伴在身旁。时至今日儒学已在不断地补充发展中成为绝对的经典。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们年轻一代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时间观念、竞争意识等新的观念深入我们脑海。这时的我们是否还需要距今2000多年的孔夫子呢?于丹回答的“是”,世界的回答也是“是!”

所谓时尚,是可以引领社会发展的潮流,走在社会发展的前沿。大多数人所说的时尚只是一种阶段性的狂热,收从众心里的影响。当这种狂热慢慢冷却,等待他的只有像雾般消散的命运。真正的时尚,真正的经典应该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创新,丰富,始终能代表现阶段人们的思想生活。

《论语》的魅力在于孔子口语化的语句中蕴含着的常情常理,即使现在不懂,在以后的岁月中可根据自身的经历慢慢体味,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

不要疏远孔子,他的思想其实离我们很近;不要畏惧孔子,“大义”也是我们知晓的地方。“君子之交淡如水”是告诫我们与真正的朋友不可太亲近,要保持一段距离,“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告诉我们为人处世的方式;“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仍然是我们应有的学习态度。这些句子都是我们耳熟能详深明于心的名言警句。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孔子,莫要带着有色的眼睛去看待他,他应该是白色的,在被每个人绘上自己的颜色。

所谓道,是能故常无,欲以观,其常在,生生不息。

所谓经典,是能在时间长河的洗濯下,仍然散发着耀眼的光辉。

道不远人,让我们一同沐浴在道的光芒下,体味真正的、永恒的时尚。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吕悦

周末的晚上, 是与朋友在电影院度过的. 影厅中座无虚席, 寂静无比, 数百人一齐屏息静候天王出场. 这是来自迈克尔? 杰克逊纪念电影开场前的一幕.

谈及杰克逊, 人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的是什么?经典的白手套黑皮鞋, 闪片外装, 以及让人为之疯狂的舞步. 由此足以看出, 杰克逊的风潮自父辈流传至我们这一代, 依旧不见丝毫衰落.

无数的人们疯狂地模仿他的舞步, 受他倡导, 关爱世界, 致力于环境保护. 无可否认地, 这就是杰克逊的力量.

坐在一片黑暗中的我, 仰望着银幕上舞动的身影, 不禁自问:到底, 什么才是真正的时尚?是时装周上衣着光鲜的超模, 还是席卷大陆的" 日流"," 韩流", 亦或是当下受人热捧的小资情调?但是在我看来, 这些所谓的" 时尚" 不过是一些流行于一时的元素, 它们没有足够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只是流于世俗, 盲目迎合大众口味的产物. 不得不说, 这些当下的流行满足了人们快节奏的生活需求, 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但是, 当这些流行被时光尘封, 没有人会再记住它们, 此时人们灵魂中的空虚才会慢慢显现.

有人说, 时尚本来就是富有变化的, 不存在长久的时尚. 而我却认为, 真正的时尚都是经得起岁月考验的. 那些美好的, 深藏感情的事物一经出现就能迅速地打动人心, 在寻求灵魂充实的

人们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时代对它们的打磨好似不存在一般, 它们以一种特殊的心里认同感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这种时尚, 我们通常称之为经典.

我想, 真正的时尚也许就是这样:拥有一个美好的初衷, 牵动人心中最脆弱的一弦, 于无尽飘渺的时光中扎下一根, 生长, 壮大. 它们一直都在被复制, 却从未被超越, 这是如此强大的存在. 这, 就是时尚.

以须臾的姿态完成永恒的传递, 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改变着这个世界. 这, 就是我所品味出的时尚.

品味时尚

高三(8)班 潘子

时尚为何物?

对我而言,时尚是生活的必然元素。比如,我的衣柜里挂满了当今男装的流行款,手机里充溢着pop 、R&B的潮流音乐,他们都让我的生活富有时代感和新鲜感。但,只有流行的才是时尚么?我看来,流行只不过是时尚的分支,时尚之物也未必非要是流行之物,有时,经典的,古韵的的东西,亦可成为一种时尚。

流行的时尚如同一闪而逝的烟火,经典却在历史岁月的磨洗下流转异彩。

有人说,流行歌曲是一种热文化现象。尤其在当今社会,歌手泛滥,情歌也泛滥。歌手们为了盈利不断的发布着音乐专辑,往往两张专辑的间隔时间不足一年。所以,流行音乐虽然多,但真正能在人们心中沉淀的却寥寥无几,同时,由于流行趋势的变化极快,人们对热时尚的盲目追求,使得这种时尚如同昙花一现一般,虽有刹那芬芳却不成气候。反观那些经典,他们就如同在时尚中酝酿的的美酒,日子越长,酒香就越加浓烈。当我们疲惫与当下的流行风中,听一首《小城故事》,重温过往的情怀,才发现真正能氤氲我们心间情愫的,恰恰是这些永不喑哑的昔日唱腔。他们比浅薄的流行更好的诠释着时尚的内涵,一种唯美,静谧的永垂不朽。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许,我们千辛万苦寻觅的时尚,正是隐匿在古人残本里的卷卷墨香。

王维诗云: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我们是不是也把时尚的定位放得太近了些?那一卷卷的唐诗宋词,也曾是古代的流行歌曲,而这古老的绵延数千年的时尚,却不及今日流行之分毫吗?非也,非也!“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刻画了一个女人的闺怨。“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诠释着一种豁达的心智。“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叙写着女人的爱情观。“问君能有几多愁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写满了古人的离愁别绪。而这一切,有教今日单调的情歌,庸俗的青春励志如何与之媲美?既然听倦了单调的谈情说爱,在月下吟咏一首诗,一段词,才知道,古色古香的韵调比浮躁的华而不实的流行成熟得多,也时尚的多。

时尚为何物?可能答案有许许多多。

但如果细细品味,方得:时尚不只是流行的绚烂,更是一种深度的、静谧的、唯美的流芳。

品味时尚

高三.10班 丁坤

翻开中国历史的长卷,一段段细腻的记忆,带着那些早已沉淀的“经典”仿佛又浮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时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两个字眼,意蕴丰富且总能带给我我们新的启发与想象的空间。细细体味,“时尚”像一般潮流般给予我们前进的方向。仿佛有着超越历史的艺术空间。

如果时尚也有源头,那一定要感谢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给予它的力量与灵魂。当人们嘴里轻松地哼唱道“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的字眼,翻开历史长卷,浮现在眼前的是璀璨的彩瓷时代人们制“青花”时的认真与专注。每逢佳节倍思亲,当抬头仰望明月来表达乡愁成为一种时尚时,回头望去,我看到的是杜甫在月夜思念妻儿的动人情景,我听到的是苏轼在月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浅吟低唱。时尚本源于历史,它在源远流长的文化背景下得以充实和发展。

她像一缕来自南国的清风,是那样温暖的拂过人心。如果说沉淀的经典是永不褪色的“时尚”,那她的歌声早已与时尚融为一体,陪伴太多人走过那些美好的时光。歌声可以承载人类太多的梦想,“千言万语”的心语,“甜蜜蜜”的时光……她是一代时尚的歌者,为人们的记忆增添了一抹最鲜亮的色彩。而时尚又总是那样千变万化,人们似乎更加倾向于拾起那些沉淀的经典来感悟崭新的生活,收获最深的感悟。世界范围内“汉语热”的浪潮则向人们更加鲜明地展示了语言文字在变化过程中发展为“时尚”的深刻含义。当今的世界,汉语仿佛象一座桥梁联系了太多的人与事物。时尚的变化尽在不言中,但太多的模仿也带来了诸如“山寨”等一系列的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真正的时尚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而那些沉淀的经典,却会变成永不褪色的时尚。

如果说时尚也有源头,我会将它归于历史;如果说时尚也有标准,我会将它归于经典;如果说时尚也有方向,我会将它赋予创新;如果说时尚也有超越,我会将它寄予未来。

收起那幅历史的长卷,细细体味,原来时尚与我们如此邻近,而最近就是在身边。

品味时尚

高三(10 ) 陶 琳

走在时代尖端,人们热衷于享受生活,体味生活,追求更为舒适的生活方式。时尚是一定程度上潮流的体现,有人迷恋它追随它,有人偏爱精神上的享受。它们会随时间的洪流淹没,会被新的时尚所代替,犹如连绵推进的潮水潮起潮灭,你永远追不上它的脚步,不知道它的下一个彼岸在哪里。我们真正希望追求的是一种不落俗套不过时的内心时尚,而读书恰是这样一种追求,那么,让读书成为时尚。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契诃夫说:“书是音符”。书中我们看历史沉浮沧海桑田,看昔年的潮水如何涌上历史的堤岸。它是岁月风尘的缩影,是历史最深刻的烙印。带我们领略悠悠岁月谁主沉浮的豪情。书本或许没有衣服的多彩华丽,没有电影的生动情节,但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历史的长河在书中得以延续,波光倒映着波光,让我们脚下的路更绵长,成长的轨迹更加清晰。它的永不落俗比起风靡一时的时尚更是一种经典。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本的时尚不会随时间的改变而被人们所遗弃,在某种程度上,一本有灵魂的好书带来的时尚超越了时间,跨越了空间而成为一种不朽。

如果说漫无目的的生活缺乏一种方向,那么不要在生活中盲目追求中迷失自我,不要在红灯绿酒的城市中醉生梦死,不要在孤独无助中沉沦,追寻一种时尚一种不落俗套的潮流,寄情于书,臵书于心,你同样可以拥有时尚而愉悦的生活。

正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真正的时尚并不是随社会的大潮此起彼伏,而是随着生活的冲洗,岁月的灼烫,往事的沉浸,在书本中找到自我。于是于丹的《论语》被人们抢购一空,易中天《品三国》引起收视狂潮,这是时尚与书本与生活的有机结合。美丽的并不是时尚本身,而是内心得到的真实满足感和精神上的契合。时尚不能够用物质和金钱去衡量,而在于它是否经得住时间的冲刷,给人一种积极的情绪去奋进。如果你读了一本好书,你不会再想那些没有灵魂而浅薄的时尚,因为你已经获得一种永不过时而受益匪浅的时尚精神。

时尚并不意味着随波逐流盲目崇尚,同样也不是标新立异吸引眼球,真正的时尚是保持心灵的纯净去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契合产生内心的共鸣,放松自我感受,读书恰是时间与历史沉淀出最为经典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800字

六年级作文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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